2021年09月10日
根据《浙江省医疗保障局等5部门关于印发浙江省药品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暂行办法的通知》(浙医保联发〔2021〕15号),拟订了《浙江省公立医疗机构第二批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文件(征求意见稿)》(详见附件),现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欢迎相关单位或个人提出意见和建议,通过电子邮件、书面邮寄或现场递交等形式反馈至浙江省药械采购中心医用耗材采购科。
时 间:2021年9月10日—9月13日
邮 箱:zjsyxcgzx@163.com
地 址:杭州市拱墅区东新路江南巷2号,三号楼
电 话:0571-86401857
邮 编:310020
附件:浙江省公立医疗机构第二批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文件(征求意见稿)及相关附件.rar
浙江省药品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办公室
2021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