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 -- | 所属地区 | 湖北省宜昌市 |
发布日期 | 2015-06-01 | 截止日期 | -- |
采购业主 | 宜昌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 招标公司 | -- |
联系人 | -- | 联系方式 | -- |
正文信息 |
宜昌奥林匹克体育运动中心一期项目各场馆建筑景观(泛光)照明设计(第2次招标)评标结果公示
招标编号:YCGC-J20150016-01(2)
一、招标概况
宜昌奥林匹克体育运动中心一期项目各场馆建筑景观(泛光)照明设计(第2次招标)于2015年04月28日在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招标公告/发出投标邀请书,2015年05月29日在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评标。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交的评标报告,现将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二、评标结果
名次第一名第二名第三名
中标候选人名称中南建筑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现代建筑装饰环境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上海新建设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元)我方愿按照现行《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以建筑市政工程项计算(计费额为最终发改委审定的初步设计概算额,工程复杂程度Ⅱ级)设计费用的 67 %的报价投标。我方愿按照现行《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以建筑市政工程项计算(计费额为最终发改委审定的初步设计概算额,工程复杂程度Ⅱ级)设计费用的 70 %的报价投标。我方愿按照现行《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以建筑市政工程项计算(计费额为最终发改委审定的初步设计概算额,工程复杂程度Ⅱ级)设计费用下浮 48 %的报价投标。
质量目标我方保证设计成果符合相关技术规范要求,达到相关国家规定设计深度要求,确保通过相关机构的审查。我方保证设计成果符合相关技术规范要求,达到相关国家规定设计深度要求,确保通过相关机构的审查。我方保证设计成果符合相关技术规范要求,达到相关国家规定设计深度要求,确保通过相关机构的审查。
安全承诺
工期(天)我方保证在26日历天内完成本项目设计方案优化并提供设计方案成果;在设计方案审核通过后 40 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并提供施工图设计文件;施工期间的设计服务期与建筑景观(泛光)照明施工工期一致。我方保证在 30 日历天内完成本项目设计方案优化并提供设计方案成果;在设计方案审核通过后 45 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并提供施工图设计文件;施工期间的设计服务期与建筑景观(泛光)照明施工工期一致。我方保证在30 日历天内完成本项目设计方案优化并提供设计方案成果;在设计方案审核通过后 45 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并提供施工图设计文件;施工期间的设计服务期与建筑景观(泛光)照明施工工期一致。
拟派项目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荣浩叶伴君郑华明
三、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2015年06月1日9时0分至2015年06月4日9时0分。
四、异议与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评标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活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行业主管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提出投诉。
五、联系方式
1.招标人:宜昌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电话(传真):18671713715
2.招标代理机构:湖北胜捷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电话(传真):0717-6253135
3.行业主管部门: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电话(传真):0717-6448222
4.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电话(传真):0717-6851505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 湖北胜捷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盖单位章)
2015年0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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