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 所属地区 | 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 |
发布日期 | 2012-02-28 | 截止日期 |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
采购业主 |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 招标公司 |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
联系人 |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 联系方式 |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
公告摘要 |
受业主*******委托,招标网于2012年02月28日发布中标公示:电化教育站中标公告。请中标单位及时与业主相关负责人联系,及时签署相关商务合同;未中标供应商也可及时向业主提出相关质疑。于此项目有关的其他供应商也可与中标商*******联系,及时提供后续设备与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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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信息 |
***电化教育站单一来源采购已于****年**月**日发布采购公告,自公告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我公司未收到任何异议,现将采购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其他货物
二、采购编号:*******三、采购方式:单一来源
四、成交结果
***三中路**号凯凌大厦*栋*-*号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
吴歆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三中路**号地区政法大院内(原政法委办公楼)
邮政编码:******
传真:****-*******
请采购人及成交供应商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签订书面合同并报***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备案。
六、质疑
供应商如认为公告内容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在知道或者应知的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电化教育站或采购代理机构****招标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人须按《**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桂财采[****]**号文)的规定进行质疑,如不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质疑的,视为无效质疑,不予受理。
七、投诉
如对采购人***电化教育站或采购代理机构****招标有限公司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可以在答复期满十五个工作日内书面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投诉人须按《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国财政部第**号令)的规定进行投诉,如不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投诉的,视为无效投诉,不予受理。
监督管理部门:***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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