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 -- | 所属地区 | 黑龙江省 |
发布日期 | 2015-02-27 | 截止日期 | -- |
采购业主 | -- | 招标公司 | 黑龙江省招标公司 |
联系人 | -- | 联系方式 | -- |
正文信息 |
黑龙江省公安厅战训帽(警便帽)、皮凉鞋采购及服务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公示
黑龙江省招标公司受黑龙江省公安厅的委托,拟对黑龙江省公安厅战训帽(警便帽)、皮凉鞋采购及服务项目,采购人申请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现予以公示。
一、采购人:黑龙江省公安厅
项目名称:黑龙江省公安厅战训帽(警便帽)、皮凉鞋采购及服务
采购内容:战训帽(警便帽)、皮凉鞋
二、采购内容:战训帽(警便帽)、皮凉鞋
包号
货物名称
数量
规格
1
战训帽(警便帽)
46296顶
GA322-2010
2
皮凉鞋
417双
GA570-2010GA571-2010
三、采用单一来源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1、战训帽,根据公安部第209号文件要求由于试用新款产品由参研企业负责生产供应。
2、皮凉鞋,根据公安部第864号文件要求由于试用新款产品由参研企业负责生产供应。
四、本次项目拟定的唯一供应商:
战训帽:扬州英迈杰服饰有限公司,地址:江苏省扬州市瓜洲镇洛家西路88号。
皮凉鞋:青岛亨达集团皮业发展有限公司,地址:山东青岛即墨市北安办事处TCL大道2号亨达工业园。
五、论证专业人员:
专家1论证意见:
国家公安部《公装财【2014】864号》文“关于试用部分新款警用鞋帽的通知”;《公装财【2014】209号》文“关于试用新改进夏执勤服和警便帽的通知”,明确说明了2012年以来对部分警用鞋帽指定企业进行了改进和研发,现改进方案已形成,改进产品已试生产,并决定在全国开展试用工作。因此建议我省公安厅的战训帽、警用鞋,按公安部的意见,到改进、研发生产单位进行单一产品来源采购。
专家姓名:时凤芹
工作单位:省纤维检验局
职称:高工
专家2论证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公装财(2014)209号”关于试用新改进夏执勤服和警便帽的通知,“公装财(2014)864号”关于试用部分新款警用鞋帽的通知要求,我省公安厅这次与采购的“战训帽和皮凉鞋”项目,属上述文件要求试用的项目,扬州英迈杰服饰有限公司和青岛亨达集团皮业发展有限公司,是公安部制定的试验、研究、生产企业,上述两个企业的实力较强,均参加了新款警帽和新款皮凉鞋的研究试验生产,其工艺技术成熟,价格适中,鉴于上述情况,该产品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采购。
专家姓名:李淑华
工作单位:黑龙江省纺织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
职称:研究员;
专家3论证意见:
公安部为进一步改进完善99式警服,对警用鞋、帽进行修改,试用。目前方案已经成熟。
参加新款警用鞋、帽研发的企业均是业内实力能力较强企业,熟悉掌握新方案和新工艺,试用期间由参研企业负责产品供应。其中,新款警帽由扬州英迈杰服饰有限公司负责产品供应。新款单皮鞋、皮凉鞋由青岛亨达集团皮业发展有限公司负责生产供应。
鉴于上述情况,建议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
专家姓名:董磊
工作单位:黑龙江省评剧院服装设计专业
职称:副高;
六、公示期:2015年2月27日至2015年3月4日
七、采购人:黑龙江省公安厅
地址:中山路145号
联系人:秦威
电话:0451-82896598
采购代理机构:黑龙江省招标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汉水路180号
联系人:於佳
电话:0451-82364724
财政部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地址:民益街80号
联系人:刘振友
电话:0451-53621677
黑龙江省招标公司
2015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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