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 所属地区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发布日期 | 2008-02-26 | 截止日期 |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
采购业主 |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 招标公司 |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
联系人 |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 联系方式 |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
公告摘要 |
受业主*******委托,招标网于2008年02月26日发布中标公示:专用设备中标公告。请中标单位及时与业主相关负责人联系,及时签署相关商务合同;未中标供应商也可及时向业主提出相关质疑。于此项目有关的其他供应商也可与中标商*******联系,及时提供后续设备与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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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信息 |
项目名称:专用设备采购
项目编号:*******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定标时间:****年*月**日
公告时间:****年*月**日—****年*月*日
内容
本项目于****年*月**日完成评标,并于****年*月*日发布中标结果公告。
****年*月**日及****年*月**日(质疑有效期)分别收到关于B*分标、C*分标中标结果的质疑。经本中心审核和采购人确认后,于****年*月**日上午*点**分重新组织专家评委对上述*个分标进行了复核,结果是:B*分标、C*分标第一中标候选供应商所提供投标产品多项技术参数均不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根据专家评委的复核情况和*******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投诉处理办法(桂财采 【****】**号)第十条 第(二)点“采购活动已经完成,但尚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或采购人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重新开展采购活动”的规定,经采购人确认,上述*个分标的中标结果更改如下:
*、撤销原中标结果。
*、本中心将对其重新组织采购。
评审专家
苏国庄、黄创首、禤庆东
叶开富、张良军、卢爱华
项目负责人
吕玉娇
电话
*******
说明:
*.投标人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公示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首先以书面形式向*******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如对*******政府采购中心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政府采购中心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可以在答复期满十五个工作日内书面向*******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投诉。
*、投诉电话:
(*)*******政府采购中心****-*******
(*)*******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
*、为了使您的质疑或投诉得到答复,您递交的质疑或投诉书请务必提供以下信息和内容:
(*)质疑人或投诉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详细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等。
(*)被质疑人或被投诉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等。
(*)质疑或投诉的事实及理由。
(*)有关违规违法的情况和有效证明材料。
(*)质疑人或投诉人的签章及质疑或投诉时间。
如质疑或投诉书不按以上要求提供准确的信息,将有会被视为无效投诉的可能。对无效投诉,本中心恕不予答复和受理。
*******政府采购中心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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