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 所属地区 | 河南省 |
发布日期 | 2017-12-26 | 截止日期 |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
采购业主 |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 招标公司 |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
联系人 |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 联系方式 |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
公告摘要 |
受业主*******委托,招标网于2017年12月26日发布中标公示:海康威视智能球型摄像机。请中标单位及时与业主相关负责人联系,及时签署相关商务合同;未中标供应商也可及时向业主提出相关质疑。于此项目有关的其他供应商也可与中标商*******联系,及时提供后续设备与服务。 |
||
部分信息 |
寻源单号:
*YSHR************
状态:
已定标
标题:
海康威视智能球型摄像机
寻源策略:
询比价
提交人:
李静
币种:
人民币元
税率(%):
参考物料明细行
报价方式:
部分报价
报价截止日期:
****-**-** **:**:**
质疑截止日期:
****-**-** **:**:**
寻源类别:
物资采购
发布时间:
****-**-** **:**:**
联系人电话:
联系人手机:
***********
联系人邮箱:
*
寻源单位:
B**_YSHR*_****华润热力公司
备注:
寻源明细
序号物资编码描述数量单位税率(%)备注交易单位收货地址
*************海康威视智能球型摄像机\DS--*DC*****W-A*台**型号DS-*DC*****W-A,***万像素B**_YSHR*_****华润热力公司查看送货地址
条款
序号/Serial Number描述/Description详细/Detail
*验收方法货物送达交货地点后,双方按合同约定的技术标准组织验收,如果发现与合同不符,双方应按本合同“质量验收标准及质保期”执行。
*支付方式货到经买方验收合格,在卖方提供经买方财务部门审核无误的全额 **%增值税专用发票后,买方在**日内支付卖方***%的货款。
*供货范围卖方应向买方提供全新的、质量可靠的货物,并保证该货物未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利(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 卖方应提供与货物安装使用相关的技术资料和技术服务。
*质量验收标准及质保期卖方提供的货物应符合国家或行业技术标准,没有国家、行业标准或者生产厂家的技术标准高于国家或行业技术标准的,按生产厂家技术标准执行。 货物的质量保证期自货物通过买方验收之日起满_*_年(含本数),在质量保证期届满之前,卖方应按有关规定对货物实行“三包”服务。国家法律、法规等规定的质量保证期长于上述质量保证期的,适用国家法律、法规等规定。 在从货物运至交货地点***;(*)以符合合同要求的货物更换不符合要求的货物,费用由卖方承担。除非买方另行书面同意,更换应在**天内(含本数)完成。(*)买方将有缺陷的货物退还卖方,卖方负责将被退还的货物运离。在此情况下,卖方应退还已收取的货款并承担买方支出的安装、拆卸、运输、保险等买方额外支出的费用。 货物的质量保证期自卖方消除该缺陷后重新计算,由此产生的所有损失由卖方承担。
*违约责任*.卖方提供的货物与合同要求不符,买方有权不予结算相应货款。 *.因货物包装不符合合同要求或因运输中的失误造成货物毁损、灭失,相应责任由卖方承担,并按照买方要求从速补齐或更换。 *.卖方逾期交货,按逾期交货价款 *.*% 每日的标准向买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 ** 日的,买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卖方未按约定时间履行修理、更换等义务的,视同逾期交货处理(按本条第*款执行)。 *.买方因卖方违约解除合同的,有权以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式购买与本合同项下货物类似的货物,由此发生的额外费用由卖方承担。 *.卖方按合同约定应支付的违约金低于给买方造成的损失的,并应就差额部分向买方进行赔偿。 *.买方逾期付款的,每超过一日应按逾期金额的 *.***% 向卖方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生效与合同分数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生效。 本合同一式 * 份,双方各执 * 份。 本合同经办人及合同邮寄地址:*******
:李静,电话:************,手机:***********。邮寄地址:*******
******,地址:***华夏路**号,**华润热力有限公司。
*货物的交付卖方应按以下时间和地点***; (*)交货地点:**华润热力有限公司仓库。 卖方应将技术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货物安装、使用所需的图纸及合格证书)壹套随货物一并提交买方,否则视同延迟交货处理。货物的实际交货日期以符合合同要求的货物(包括备品配件)到达合同约定的交货地点为准。 卖方承担货物交付给买方之前的损毁、灭失等一切风险。所有物资原则上按合同约定数量采购入库,但合同物资条目中按重量、面积、体积、长度及最小包装量作为结算单位的物资,经买方同意可以按实际数量接收、验收并结算,但实际接收数量在满足合同约定数量后,剩余部分仅允许再接收至最小整数数量。其余计量单位的物资不允许超合同数量接收、验收并结算。
*合同价格本合同总价为人民币: 元(大写: 元整),不含税总价为人民币: 元(大写: ),总价包含卖方将货物运抵交货地点***;如协商无效,任何一方可向买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包装、运输要求卖方按企业标准及运输部门有关规定进行包装,满足运输及装卸的要求。 运输方式为: 汽运或其他 ,卖方负责货物运输,并承担由此发生的所有费用。
|
||
文件下载 | 请点击下载 |
为您推荐 河南省 相关的其他招标项目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