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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网 > 2012年09月05日 > 中标公告 > S309浏阳至官渡段桥梁与渡槽工程(Ⅴ标段)施工招标情况公示

S309浏阳至官渡段桥梁与渡槽工程(Ⅴ标段)施工招标情况公示

2012-09-05 湖南省长沙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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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所属地区 湖南省长沙市
发布日期 2012-09-05 截止日期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采购业主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招标公司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联系人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联系方式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公告摘要

受业主*******委托,招标网于2012年09月05日发布中标公示:S309浏阳至官渡段桥梁与渡槽工程(Ⅴ标段)施工招标情况公示。请中标单位及时与业主相关负责人联系,及时签署相关商务合同;未中标供应商也可及时向业主提出相关质疑。于此项目有关的其他供应商也可与中标商*******联系,及时提供后续设备与服务。

部分信息
**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干线公路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委托,对S*****至**段桥梁与渡槽工程(Ⅴ标段)施工分别于****年*月**日(第一次)、****年*月*日(第二次)进行了公开招标。因有效的投标人不满足三家,招标均流标。 在第二次公开招标时,只有**省公路工程有限公司报名参加投标。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第三十八条规定:“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三个的,属于必须审批的工程建设项目,报经原审批部门批准后可以不再进行招标”。*****干线公路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报经***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后,组织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原则和办法,对**省公路工程有限公司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经评标委员会评审,评定该单位递交的投标文件内容均能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确认**省公路工程有限公司为S*****至**段桥梁与渡槽工程(Ⅴ标段)施工的施工单位。 投 标 报 价:*******元 项目负责人:周斯格 本招标情况公示时间为*天,公示期内,利害关系人如对本项目招标及确定施工单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招标情况公示期间内向招标人提出。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依法向***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监察科受理)投诉。 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 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 被投诉人的名称; *、 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 相关请求及主张; *、 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及招标人对异议的回复。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有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投诉受理:***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监察科 地址:***商会大厦四楼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大道长城戎苑A栋***室 联系电话:****-******** **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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