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 所属地区 | 安徽省 |
发布日期 | 2020-01-06 | 截止日期 |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
采购业主 |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 招标公司 |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
联系人 |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 联系方式 |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
公告摘要 |
受业主*******委托,招标网于2020年01月06日发布中标公示:安徽省审计厅办公区及宿舍区零星维修改造工程施工单位招标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成交公告。请中标单位及时与业主相关负责人联系,及时签署相关商务合同;未中标供应商也可及时向业主提出相关质疑。于此项目有关的其他供应商也可与中标商*******联系,及时提供后续设备与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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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信息 |
现将**省审计厅办公区及宿舍区零星维修改造工程施工单位招标项目竞争性磋商成交结果公示如下: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省审计厅办公区及宿舍区零星维修改造工程项目施工单位招标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项目采购人:**省审计厅机关服务中心
*、地址:**省*****路***号
*、公示发布日期:****年*月*日
*、成交情况:
成交供应商名称:***义兴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公示期:****年*月*日至****年*月*日
*、联系人:*******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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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单位或个人对该结果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厅机关纪委反映,逾期将不予受理。
联系人:*******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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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质疑人需要修改、补充质疑材料的,应当在质疑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省审计厅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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