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 -- | 所属地区 | 安徽省 |
发布日期 | 2019-02-04 | 截止日期 | -- |
采购业主 | -- | 招标公司 | -- |
联系人 | -- | 联系方式 | -- |
正文信息 |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 驻村扶贫工作图片和微视频制作项目
招标(采购)方式 :询价采购
招标(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18年8月21日
开标(采购)日期:2018年8月29日
中标供应商名称:合肥途秀互动网络有限公司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贰万捌千柒百元整(¥2,8700元)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陈浩、卢志宏、毕清、方少坤、田永忠、张振舟
招标(采购)人名称:安徽省旅游发展委员会机关党委
地址:合肥市马鞍山路509号安徽省政务大厦B区17楼
联系人:张振舟
联系方式:0551-62999558
公告期限:2018年9月3日至9月10日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节假日休息)安徽省旅游发展委员会机关党委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马鞍山路509号安徽省政务大厦B区17楼1708室,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旅游发展委员会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三、其他
(一)中标通知书发出情况:
驻村扶贫工作图片和微视频制作项目中标通知书已发出,请中标(成交)供应商委派专人到安徽省旅游发展委员会机关党委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
特此公告。
安徽省旅游发展委员会直属机关党委
2018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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