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 所属地区 | 安徽省六安市 |
发布日期 | 2021-08-12 | 截止日期 |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
采购业主 |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 招标公司 |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
联系人 |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 联系方式 |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
公告摘要 |
受业主*******委托,招标网于2021年08月12日发布中标公示:金寨县南溪镇人民政府执法用车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示。请中标单位及时与业主相关负责人联系,及时签署相关商务合同;未中标供应商也可及时向业主提出相关质疑。于此项目有关的其他供应商也可与中标商*******联系,及时提供后续设备与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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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信息 |
一、项目编号:*******二、项目名称:*****镇人民政府执法用车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辉汽车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供应商地址:******经济开发区皖西大道(国际汽车城A*-**)
中标(成交)金额:******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名称:江淮悍途
规格型号:****款*.*T商用版手动柴油四驱精英型标双HFC*DB*-*E
数量:*辆
单价:******元
五、评审专家名单:江舰、占晓伍、何宏儒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无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现代产业园区金梧桐创业园综合楼**楼****,联系电话:****-*******。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财政局政府釆购监督管理科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镇人民政府
地址:*****镇
联系方式:*******
***********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 址:**现代产业园区金梧桐创业园综合楼**楼****
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十、附件
*、采购文件
*、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
****年*月**日
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pdf
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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