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 -- | 所属地区 | 海南省儋州市 |
发布日期 | 2019-12-26 | 截止日期 | -- |
采购业主 | -- | 招标公司 | -- |
联系人 | -- | 联系方式 | -- |
正文信息 |
根据儋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儋州市不实行招投标的建设工程选择施工企业操作办法的通知》(儋府〔2004〕59号)要求,2019年12月23日至26日期间儋州市南丰镇政府及派出所食堂修缮工程,在南丰镇人民政府党政办接受申请单位的报名,并由建设项目领导小组负责进行资格审查,现资格审查工作已经结束,具体结果公示如下:
序号
投标申请人
资格审查结果
(合格/不合格)
资审不通过原因
1
海南生有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合格
2
海南方成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合格
3
海南宏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合格
公示时间:2019年12月26日至12月31日止(节假日除外)。投标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资格审查结果公示期间书面向南丰镇人民政府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儋州市南丰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羊先生
联 系 电 话:0898-23711034、13976199459
儋州市南丰镇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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