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 -- | 所属地区 | 广东省揭阳市 |
发布日期 | 2018-02-13 | 截止日期 | -- |
采购业主 | -- | 招标公司 | -- |
联系人 | -- | 联系方式 | -- |
正文信息 |
一、项目授权主体:揭西县人民政府
项目实施机构(采购人):揭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张正勇
联系电话:0663-5661010
二、采购代理机构:广东至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代理机构):李国明
联系电话:020-38626498
三、PPP项目编号:445222-201712-114-0003
四、PPP项目名称:揭西县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整县打包PPP项目(第二次)
五、2017年12月29日广东至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招标网、广东至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网站上提交了揭西县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整县打包PPP项目(第二次)资格预审公告。在报名登记时间内(2017年12月30日至2018年1月8日)共有5家供应商报名接受资格审查。
2018年2月10日,揭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及广东至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组织相关政府采购专家,按照资格条件要求,对各供应商提供的资料进行了资格审查。现将资格审查结果公告如下:
报名参与资格预审的5家供应商中,经审查符合资格条件的有3家,分别是:
1、(主)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成)江西建工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
2、(主)安徽国祯环保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广东省基础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3、(主)云南水务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成)广州工程总承包集团有限公司
不符合资格条件的有 2家,分别是:
1、(主)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北京久安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主)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成)广东电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原因分别是:
1、(主)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北京久安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因提供的北京久安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施工资质方)业绩“彭阳县美丽茹河建设PPP项目合同(草签版)”不属于正式合同,不具备“项目施工资质的申请人必须具有以单独或联合体形式承接合同金额不少于8亿元人民币的PPP项目”的业绩要求,不满足“对社会资本的资格要求的第4点”规定,不予通过资格审查。
2、(主)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成)广东电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因提供的《资格预审申请函》未按资格预审文件第五部分附件一要求签名,不符合资格预审文件中《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表》符合性审查第“1)资格预审文件完整且编排有序,响应内容基本完整,无重大错漏,并按要求签署、盖章。”要求,不予通过符合性审查。
特此公告。
揭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广东至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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