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 -- | 所属地区 | 四川省宜宾市 |
发布日期 | 2021-09-18 | 截止日期 | -- |
采购业主 | -- | 招标公司 | -- |
联系人 | -- | 联系方式 | -- |
正文信息 |
公示标题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宜宾分公司2021年南溪分公司员工食堂服务采购项目中选人公示创建日期:2021-09-22 09:10:19
按照比选文件载明的方法和标准,本项目比选结果如下:
序号采购内容中选人(按综合排名排序)中选人数量
1南溪分公司员工食堂服务宜宾市南溪区品南餐厅1
公示时间:2021年9月22日至2021年9月24日,共3天。
公示期间,参选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选人有异议的,可向比选人提出。依据比选文件的规定,现将异议提出的要求告知如下:
1.异议提出人应为参选人或与参选项目有关的利害关系人;
2.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包括异议事项及证明材料等内容,具体要求如下:
(1)异议事项应真实、具体;
(2)异议人提出的主张及请求应明确;
(3)异议以个人名义提出的,应在异议材料上签署异议人的真实姓名,并写明有效联系方式和地址;异议以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名义提出的,应在异议材料上应加盖单位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姓名、有效联系方式和地址;
(4)异议人应提供关于异议事项的有效线索,且应配合查证;
(5)异议应在公示期内提出;
(6)书面异议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后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提交。
3.异议人对其他参选人的参选文件内容提出异议的,应说明信息的正当来源渠道。
4.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认为异议材料不明确、不充分,需要异议人进一步明确或补充的,异议人应按要求进行明确或补充。
5.异议人提出的异议事项属于以下两种情况的,比选人有权不予受理:
(1)异议提出不符合上述任意一项要求的;
(2)异议事项已进入异议处理、投诉处理或诉讼程序的。
6.异议事项如属于恶意攻击或虚构事实的,将追究异议人的责任。
联系电话:15328817357
异议接收邮箱地址: 15328817357@189.cn
比选人: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宜宾分公司
日期:2021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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