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 -- | 所属地区 | 安徽省六安市 |
发布日期 | 2021-09-26 | 截止日期 | -- |
采购业主 | -- | 招标公司 | -- |
联系人 | -- | 联系方式 | -- |
正文信息 |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六安市金保工程数据中心机房环境设备运行维护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LARSJCG-S20210901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1年9月22日
开标日期:2021年9月26日
成交供应商名称:安徽正和电子工程有限公司
成交金额:伍万肆仟伍佰元整(54500.00元)
采购人名称:六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六安市裕安区佛子岭中路
联系人:范永璐
联系方式:0564-3376035
公告期限:2021年9月26日至2021年9月28日
若投标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六安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地址:六安市金安区佛子岭路与淠望路交叉口)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六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9月26日
政策咨询
如果您对该政策文件有疑问,可以拨打标题上方的电话咨询相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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