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 -- | 所属地区 | 河南省信阳市 |
发布日期 | 2012-10-16 | 截止日期 | -- |
采购业主 | -- | 招标公司 | 固始县采购中心 |
联系人 | -- | 联系方式 | -- |
正文信息 |
河南省固始县采购中心对检察院专用讯问室数字审讯同步录音录像系统设备项目按法定程序进行了询价招标。现将本次招标评标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检察院专用讯问室数字审讯同步录音录像系统设备询价采购项目。
二、评标日期及地点:2012年10月16日下午;固始县采购中心4316室
三、中标候选人信息:
第一中标候选人:固始县清新科技有限公司
中标价:柒万壹仟玖佰贰拾叁元整(71,923元)
各投标人及社会各界如对上述招标结果有异议,可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河南省固始县采购中心提出质疑。
联系人: 刘志华 13803763320
固始县采购中心
2012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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