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 所属地区 | 上海市 |
发布日期 | 2019-02-08 | 截止日期 |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
采购业主 |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 招标公司 |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
联系人 |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 联系方式 |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
公告摘要 |
受业主*******委托,招标网于2019年02月08日发布中标公示:上海市儿童医院泸定路院区示教室隔断家具采购项目院内遴选评选结果公示。请中标单位及时与业主相关负责人联系,及时签署相关商务合同;未中标供应商也可及时向业主提出相关质疑。于此项目有关的其他供应商也可与中标商*******联系,及时提供后续设备与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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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信息 |
*、招标人:*******
*、项目名称:*********路院区示教室隔断家具采购项目
*、遴选公告发布时间:****年*月*日
*、开标时间:****年*月**日上午**:**(**时间)
*、评选结果公示时间:****年*月**日
*、评选结果公示截止时间:****年*月*日
*、中选人:**人予实业有限公司
参选人如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可以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质疑、投诉的具体规定如下:
一、必须是参加本公司组织的招标遴选的供应商,与质疑、投诉事项有利害关系者。
二、质疑、投诉函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有明确、具体的质疑、投诉事项和事实依据。
*、提出质疑、投诉为自然人的,应署名质疑人、投诉人的真实姓名;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须在质疑、投诉有效期内提起质疑、投诉,并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
*、递交的质疑、投诉函必须是书面原件。送达地址:*******,**路***号,邮编:******,信封上请标明质疑、投诉字样。
三、凡受理的质疑、投诉件,工作小组应在规定时间内书面回复质疑、投诉人或单位。
联系人:*******
监督电话:********
监督传真:********
五、公司对匿名质疑、投诉件不作回复。由工作小组调查核实并报公司领导审批后归档。工作小组有义务将匿名质疑、投诉件中有益的意见提供给相关部门,作为规范公司管理的参考。
六、公司对恶意质疑、投诉的个人和单位,将通过公司诚信信息库记录在案,并在诚信评价会上予以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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