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 -- | 所属地区 | 广东省 |
发布日期 | 2021-08-10 | 截止日期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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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为图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电子卖场 物业服务定点采购合同 合同名称:惠州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房产管理中心物业管理服务定点议价采购合同 合同编号:HT-2021-00393332 甲方:惠州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房产管理中心 乙方:惠州市仲恺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合同金额元):3767859.00 人民币大写:叁伯柒拎陆万柒仟期佰伍拎玖元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規定,以及物业服务行业的相关规 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惠州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房产管理中心)委托乙方 惠州市仲桤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对(惠州仲恺高新区49号小区公租房及15号小区公租房)实行一体 化、专业化的物业管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定义 1.“合同”即由甲乙方双方签订的合同格式中的文件,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组成合同部分的所有 其他文件。 合同将由采购人(以下简称甲方)与最终确定的定点供应商(以下简称乙方)结合本项目具体情况协 商后签订。以下为甲方提出涉及乙方的主要条款,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应对其进行确认或拒绝。如供应商 在其响应文件中未做拒绝或提出修改要求的,采购人将视作认同。 2.“合同价格”系指根据合同规定,在乙方全面正确地履行合同义务时,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款项。 3.“管理服务”系指乙方按响应文件承诺及采购人在定点系统中提出的其他工作(特殊服务)需求, 结合本项目的设施配置及本物业使用性质特点,提出物业管理服务定位、目标,为甲方提供优质的物业服 务或专业服务。 4.“甲方”系指通过釆购接受合同及服务的采购人。 5.“乙方”系指最终确定并公告的定点服务供应商。 6.“现场”系指将要提供物业筥理与嚴务的地点、及相关场所。 第1页共13页 7.“验收”系指采购人依据国家及有关规定实施合同所约定的评价程序和条件。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 合同条款适用与本次采购活动。项目实施范围详见采购公告和响应文件及相关补充文件、承书 等 第三条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惠州仲恺高新区49号小区公租房及15号小区公租房 物业类型:-公租房 坐落位置:--惠州仲恺高新区惠风西二路33号、惠风七略7号 第四条委托管理事项 列入本次综合物业管理的范围包括但不仅限于:本条所列的各项服务内容和采购人交办的其他工作。 物业服务内容及质量标准拉于不同位置的两处公租房项目的建设备设施运行维护、卫生清洁保洁、 安全防范和秩序维护、消防管理、前台服务,质量标准要求详见第十六条。 本项目其他工作(特殊服务)内容如下: 代收租金,住户入退手续办理 第五条合同期限 合同生效之日起自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止,共计36个月。合同期满,甲方可根 据相关规定要求乙方延绒提供1-3个月的服务,费用标准按原合同规定执行,乙方应予保证。 第六条物业装备、耗材的使用 甲方根据场地情况免费提供物业/专业服务的办公场地,但办公用品(指办公桌、电脑、打印机、对 讲机、文件柜等自身使用的等办公用品)由乙方自行解决。 第七条物业管理收费 1.本合同期内物业管理服务费3767859.00元。采用包干制,除本合同明确约定可以另行收取的费用 外,所有相关费用均包括在内,乙方不得另行向甲方或使用人收取任何费用 物业服务费用成本监审: 1.乙方承谐,接受甲方主管部门实施的物业服务费用成本监审,并遵守以下原则 第2页共13页 1.1合法性原则。计入定价成本的费用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律和国家统会计制度的规定 1.2相关性原则。计入定价成本的费用为与物业服务直接相关或间接相关的费用 1.3对应性原则。计入定价成本的费用与物业服务内及服务标准相对应; 1.4合理性原则。与服务定价成本各项费用的主要技术、经済指标均符合行业标准戓者社会公允水平。 第八条费用结算方式 支付方式:服务费按季度支付(每三个月支付一次),采购方在每季度末收到乙方交来的财攻补贴费 用申请明细和完税发票后上报财政部门,经过财政剖门审核确认后通过银行转帐或支票支付,如遇节假日 延。 第九条经营制约 1.末经甲方同意,乙方无权在承包区域中从事任何广告活动或类似宣传,甲方有权依照广告法和甲方 相关的规定对乙方进行处罚;但甲方在该区域发布的广告宣传在不致影响乙方正常工作的情况下,乙方应 予以配合。 2.乙方不得以甲方的名义从事任何经济活动,且由此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与甲方无关。 第十条乙方对甲方作出如下承诺: 1.지以任何形式转租、转让、抵押承包区域,在承包区域只从事甲方认可的服务工作。在承包期间, 乙方的任何股份配置变动应通知甲方。末经甲方书面批准,任何占有支配地位的股份转让都将视为乙方出 租、转让的行为。 2.乙方应允许甲方或其授权的人员对承包区域内各项服务质量控制进行检查,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3在承包区域的各项服务,其工作时间必须满足甲方的工作要求,包括星期天及公众假期。如遇特殊 情况,甲方可要求乙方调整工作时间直至全天二十四小时工作。 4.乙方必须指定位经理(负责人),全权代表乙方与甲方保持密切联系并保证承包区域服务工作。根 据综合考评或工作情况,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一个星期内更換经理(负贵人)、相关骨干人员。 5.为承包区域的服务工作配备承诺的人员及人员数量,甲方不定期抽查乙方投入的人员数量,如果抽 查时发现乙方安排在岗的人员数量少于合同约定的数量甲方可以按抽查时缺少的人数乘以其当月工资额 的5%作为罚金,扣除当月(季)合同款。乙方聘用的工作人员必须符合劳动部门有关用工规定,并经 乙方相关专业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甲方有权进行审核,该类费用开支由乙方负担。 6在承包期间,乙方所有人员仅与乙方建立劳动合同关系,且所有人员使用须符合《劳动合同法》以 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乙方人员发生任何事故或与乙方发生劳动争议均由乙方自行全权负,相关费用 第3页共13页 乙方自行承担,以保证甲方在乙方人员索赔时不受任何责任的约束,且不影响甲方的正常用人需求。乙方 所有人员的劳动报酬及相关社会、医疗保障等收入应符合甲方所在地的相关规定。 7乙方工作人员上岗穿着由甲方确认的制服及甲方许可的装饰物品,费用和制作均由乙方负担。 8.乙方必须出具或办妥法律及甲方规定的与承包区域经营业务有关的执照和许可证,方可从事经营并 在经营中遵守一切有关条例和规定。自行缴纳有关税、费。 9.乙方必须确保为甲方提供优质、高效的专业服务,并根据甲方要求改变不满意的服务状况。接受有 关]监督与检查。 10在承包期内乙方应保证承包区域内的设施、设备良好的运营状况和环境状况。并接受甲方或其授 权人员的检查,对由乙方引起或造成设施、设备的损坏及环境卩生不理想状况,甲方将书面通知乙方修复 或整改,在书面通知下达一周后,仍未按要求修复或整改,甲方将上报有关监管部阃门按照相关约定或规定 依法处理。 11乙方在承包区域因作业所增加机械、电力设备及设施应征得甲方同意,并聘请有资格的承造商 进行安装、保养井将施工安装保养记录手册和图,交由甲方备案。 12.禁止事项 12.1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工作人员支付费用或赠送实物、有价证券等,违者将终止合同。乙 方人员也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甲方相关人员索取小费或钱物等。严重的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12.2不得在承包区域住宿或从事非法活动,也不得从事有损甲方利益的活动,同时不允许在承包区 域对甲方正常办公或经营活动进行滋抗性的行为。 12.3除经甲方批准进行必要的维修工程外,乙方不得损毁承包区域原有的设施和装潢,不得更改已 铺设的电缆、电线等电力装置及给排水系统、油气管道等。同时,也不得安装任何可能造成电缆负载过大 的电器设备,避免不必要的无线电干扰抗 12.4未获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任何时候都不能在承包区域存放易燃物品、挥发性大或气味浓烈的液 体或任何危险品. 保险 3.1第三者责任保险乙方应对乙方人员以及第三方全权负责(如乙方应投保第三责任险)在乙方的责 任区内由于乙方原因导致自己员工或第三方的事故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3.2员工人身意外在承包期内,乙方所有人员的事故由乙方自行全权负责如乙方应对其员工投保人 身意外险),以保证甲方在乙方工作人员素赔时不受任何责任的约束。 第4页共13页 13.3其他保险及费用乙方须按《劳动合同法》和政府有关各剖门规定为全体服务人员交纳所有相关 的社会保险及其他相关费用。乙方对此全权负责。 14.乙方及其员工遵守行政大楼内的一切行政管理、消防安全等规定和制度,保证承包区域的消防设 施能正常使用,消防通道畅通,同时承担违视责任。 15.遇突发事件或安全检查时,乙方必须配合有关部门执行任务,并指定专职人员协助工作,直至完 成 16.乙方须积极配合甲方对其进行的物业服务(专业服务)综合考评 第十一条甲方对乙方作出如下承诺: 1、甲方在职权范围内保证乙方的正常经营不受干抗。 2、保证乙方的员工按规定正常进入承包区域开展服务工作。 第十二条合同生效和终止: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2.终止 2.1提前终止 2.1.1甲方不得在服务期内无理由终止合同。否则乙方有权向甲方主管部门或财政监管部剖门报告,按 规定外理。 2.1.2因乙方在服务期内多次物业服务(专业服务)综合考评末达标,甲方可以单方面终止合同,并 追究相关违约责任。 2.1.3如甲方发现乙方出现转租、转让、抵押承包等情況,甲方可以单方面终止合同,并按合同约定 处理相关事直。 2.1.4如果乙方在服务期内无理由终止合同,将追究乙方违约责任,并上报财政监管部门列入黑名单 处理。 2.1.5如果乙方在服务期内由于乙方原因造成重大责任事故或安全事故,甲方可以单方面终止承包, 且乙方须赔尝给甲方造成的经済损失,并将相关情況上报财政监管部门。 2.16提前终止承包期早于月底最后一天,应视为月底最后一天期满,此条适用于上述2.1.1、2.,1.2 2.1.3、2.1.4、2.1.5五条。 第5页共1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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