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 所属地区 | 广东省 |
发布日期 | 2016-02-16 | 截止日期 |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
采购业主 |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 招标公司 |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
联系人 |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 联系方式 |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
公告摘要 |
受业主*******委托,招标网于2016年02月16日发布中标公示:勒流街道连杜中心绿化公园改造提升(土地整理)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请中标单位及时与业主相关负责人联系,及时签署相关商务合同;未中标供应商也可及时向业主提出相关质疑。于此项目有关的其他供应商也可与中标商*******联系,及时提供后续设备与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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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信息 |
本招标项目按招标文件规定推荐了中标候选人,现按有关规定将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从 ****年**月**日 至 ****年**月**日 止,具体情况如下:
中标候选人单位名称投标报价(元)
第一候选人***浩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第二候选人***皓信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第三候选人**汉容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评标办法: 简单平均值法 ;评标过程及结果: 无 。
*.中标候选人业绩、人员等情况: 本工程不需要公示业绩。
*.废标情况: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有 * 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被定为废标, 本工程没有废标情况 。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第六十条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勒流街道连杜村民委员会
联系电话:****-********
地址:***勒流 邮政编码:******
招标代理:***润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地址:***恒福路**号国贤商业大厦四楼 邮政编码:******
招投标行业监督部门:勒流街道公共**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其他组织或个人的,意见书必须其主要负责人或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投诉的提出和受理:如对招标人答复有异议,请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投诉书按参考格式),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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