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华润锦纶有限公司因生产需要,拟对生产用白乳胶采购进行公开自主招标,公司于2018年6月1日在中国招标网发布编号为:jlcg-180601-4的招标公告。欢迎符合条件的合格供应商(以下简称:投标方)参加投标。现将有关招标事项说明如下:
一、综合说明:
1、招标物资:白乳胶,预计数量9吨/3个月(品种规格及技术要求详见附表)
2、招标单位:烟台华润锦纶有限公司
3、招标方式:公开自主招标
4、对投标单位要求:
4.1投标单位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专业从事白乳胶生产,必须是所标白乳胶的直接生产厂家,并提供产品检验报告原件。
4.2投标方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50万元。
4.3投标方报价为送到招标方(含装卸和运费)且开据16%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价格。
4.4投标方要满足招标方“付款时间和付款方式:货到发票到2个月后以6个月银行承兑汇票支付货款”的要求,否则,投标书作为废标处理。
4.5投标方要遵守“阳光宣言”,见附件。“阳光宣言”作为合同附件。
二、招标须知:
1、适应范围:本招标文件适应于本招标内容中所叙述项目。要求:
1.1投标方保证所提供的全部材料的真实性。
1.2如投标方对招标文件提出澄清,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招标文件中中载明的传真电话以书面形式(电传或传真)通知到招标方,投标截止期前招标方收到投标方任何澄清要求时将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
2、开标前核验以下证件:
2.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2.2企业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未办理三证合一的单位提供);
2.3企业简介;
2.4产品检验报告原件;
2.5资产负债表和主营业务营业额(近两年业绩);
2.6客户群情况表。
注:以上复印件均需要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投标报价文件(根据招标单位的附件明细清单填写)加盖公章。
4、投标文件需提供正本一份。
三、投标书的递交
1、投标方应把投标报价(盖公章)文件装入信封内密封并加盖公章(信封外面注明投标报价文件);需要核验的证件请装订勿密封,随同投标报价文件送达招标单位。
2、投标方必须在2018年6月12日前,将投标书送达到烟台开发区长江路180号烟台华润锦纶有限公司物流采购部,逾期投标将不予受理。
3、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书无效(即废标)。
3.1投标报价文件未按照规定密封;
3.2投标报价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填写,或内容不全、字迹模糊、难以辨认的;
3.3投标书逾期送达。
四、开标与评标
招标方于2018年6月12日,在烟台华润锦纶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进行公开开标。
五、评标原则
1、密封性和资格审查:
1.1评标前首先进行投标文件的密封性检查;
1.2对投标单位进行资格审查,不通过者为废标;
2、对投标书完整无缺,符合招标文件的入围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3、符合条件满足标准要求以最低价确定中标单位。
六、中标通知
评标结束后,招标方将以书面形式发出《中标通知书》。
七、签订合同
中标方收到《中标通知书》,按通知书规定的时间签订供货合同。
本次招标有效期为开标之日起三个月。
采购业主:烟台华润锦纶有限公司
联系人:仪范
联系电话:0535-6372228
采购业主:烟台华润锦纶有限公司
联系人:仪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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