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荔城区金鹰实验学校食堂承包经营项目邀请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受莆田市荔城区金鹰实验学校委托,福建省正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对闽正辉【2021】采购1005、莆田市荔城区金鹰实验学校食堂承包经营项目的下述货物(服务)进行国内邀请招标,现邀莆田市炊事班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莆田市莆能食品贸易有限公司、莆田市匠心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前来参与投标,未被邀请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莆田市荔城区金鹰实验学校食堂承包经营项目的受邀单位应向福建省正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1月21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闽正辉【2021】采购1005
项目名称:莆田市荔城区金鹰实验学校食堂承包经营项目
采购方式:邀请招标
预算金额:500000元(含装修、添置设备和建设费用投入)
包1:
合同包预算金额:500000元(含装修、添置设备和建设费用投入)
投标保证金: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承包 年限 |
允许 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 (元) |
1-1 |
食堂经营管理服务 |
1年 |
否 |
详见招标文件 |
500000元 |
备注:其中最低装修、添置设备和建设费用的投入不得低于20万元,各投标人须对此进行承诺,未承诺或承诺的费用低于20万元的,视为无效投标。 |
合同履行期限: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包:1
明细 |
描述 |
关于财务状况补充说明 |
一般资格证明文件“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或投标担保函)”中要求提供的“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指“经审计的2020或2021年度的财务报告”。无法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供财务报表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选择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无论内容中是否注明“复印件无效”,均视同有效)或投标担保函复印件,其中:非自然人的投标人选择提供资信证明的,还应附上其开户(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本招标文件中有不一致的地方,以此条款为准) |
关于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税收证明材料补充说明 |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缓解疫情对中小企业的生产经营影响。因疫情影响享受缓缴或免缴社保、税款的企业,无法提供相关社保、税收缴纳证明材料的,可提供有关情况说明视同社保、税收缴纳证明材料提交完整。(本招标文件中有不一致的地方,以此条款为准)。 |
许可证要求 |
提供合格有效的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复印件。 |
承诺 |
投标人在近三年(2019年-2021年)的餐厅经营管理活动中(包含正在经营的项目)信誉良好,未发生食物中毒事故。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对此点要求做出专项明确承诺。 |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小型、微型企业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适用于(本合同包1)。监狱企业,适用于(本合同包1)。促进残疾人就业 ,适用于(本合同包1)。信用记录,适用于(本合同包1),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投标人应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投标截止时间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②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12月31日至2022年01月20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 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省正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方式:报名获取
售价:100元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2年01月21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 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福建省正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投标文件在开标现场由招标代理机构的工作人员接收。)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福建省正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指定账户:
1)投标保证金缴纳账号:开户名--福建省正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莆田城厢支行,账号—935004010011565681。
2)招标服务费缴纳账号:开户名--福建省正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行--福建莆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湄洲支行,账号—9040414010010000033802。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莆田市荔城区金鹰实验学校
地 址:莆田市黄石镇谷城西路999号
联 系 人:小陈
电 话:15659592016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省正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莆田市城厢区凤办筱塘居委会学园路68号A幢101室
联 系 人:小蔡
电 话:0594-5086838、18965593632、13559829448(微信同号)
邮 箱:1895078739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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