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
内 容 规 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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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1 |
招标内容及要求:详见报价单。 |
2 |
2.1 |
招标方 地址:宁夏灵武市宁东镇宝丰能源工业区 邮政编码:750411 电话/传真: 0951-6881099 联 系 人:刘 妍 电话:13619511066 技术答疑人:杜 康 电话:13619589795 邮箱 :bfnywyzb@sina.com |
3 |
3.1 |
对投标人资格要求 参标单位必须具备独立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银行许可证》,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身份证明(法人投标的提供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资质必须经过年检,所有文件必须加盖公章并密封。 |
4 |
4.1 |
投标方需提供的资料 1、3.1项所列项目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必须为原件)。 2、报价单。 |
5 |
5.1 |
招标文件的澄清 |
6 |
6.1 |
投标有效期 |
7 |
7.1 |
保证金 金额:人民币 20000 元整 保证金的交纳形式为:银行转账(不接受承兑汇票)。 提交时间: 2016年2月 29 日12:00前交至招标方指定帐户: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账号:6400 1100 1000 5250 6412开户行:建行宁夏区分行营业部。 行号:10587100100 |
8 |
8.1 |
投标文件份数 |
9 |
9.1 |
投标文件的递交地点 |
10 |
10.1 |
投标截止期 投标截止时间为2016年3月 1日 14 时00分(北京时间) |
11 |
11.1 |
开标 开标时间为2016年3月1日 14 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标中心 |
12 |
12.1 |
评标方法和标准 1、本项目根据投标单位信誉及业绩、合理化建议及优惠条件等综合评估法,以报价合理、信用度可靠、用工人数有保障为评标定标的标准,择优确定中标人。 2、评标委员会经评审,认为所有投标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可以否决所有投标。所有投标被否决后,招标人将依法重新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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