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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网 > 2019年05月17日 > 用户发布 > 青岛碱业发展有限公司平度分公司危险废物处置招标

青岛碱业发展有限公司平度分公司危险废物处置招标

2019年0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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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招标信息
  • 青岛碱业发展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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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生产、销售:纯碱(不含化学危险品)、小苏打、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蒸汽供应。 海水管道运输(不含压力管道);普通机械设备安装、维修;建筑工程施工。
  • 2019_mi_05_d_17
  • 青岛市李沧区四流北路78号
  • 0532-88082569
青岛碱业发展有限公司平度分公司危险废物处置招标文件 青岛碱业发展有限公司平度分公司危险废物处置工作即将进行。为保证危险废物处置的合法性和经济性,根据公司有关文件规定,采用招标的方法择优选择处置单位。 1.工程说明 1.1工程名称:青岛碱业发展有限公司平度分公司危险废物处置招标。 1.2项目简介:青岛碱业发展有限公司平度分公司生产过程、检修过程产生部分危险废物,需要处置。 1.3招标内容: 对下表所列危险废物进行安全处置,招标内容分2个包。 危废编号 危废名称 处置量(吨) 形态 暂存地点 分包 900-249-08 废油 1 液态 平度分公司危废暂存库 包1 900-041-49 废油桶 0.3 固态 平度分公司危废暂存库 包2 1.4工程地点:平度新河生态化工产业基地海湾路8号。 1.5质量要求:采用具有合法资质的运输工具和合法处置方法对危险废物进行处置,由中标单位负责提供运输需要的容器并完成装卸。 2.投标须知 2.1投标单位资质以及资格审查: 投标单位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标书中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危险废物道路运输许可证(或具有危险废物道路运输许可证的合作单位的授权委托书)、税务登记证、企业简历表及近期业绩、法定代表人等证明文件。 2.2投标单位应承担本次投标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单位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2.3招标单位应按照招标活动日程安排按时参加招标活动,否则将按自动弃权处理。 2.4在递交投标书截止日期前,招标单位可能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修改招标文件,补充通知将以书面的形式发给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单位,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单位起约束作用。 2.5投标单位应认真阅读投标文件,若投标文件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其投标文件将被招标单位视为无效。 2.6投标单位若对标书有疑问,应于2019年5月20日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单位提出,招标单位将以口头或书面的形式予以解答。 2.7参加开标会签到时,投标单位须交纳履约保证金1000元(壹仟元整)现金人民币,支票无效。未交者视为放弃。中标单位在合同签订并履行完毕后无息退还。未中标单位的保证金于定标后无息退还。 3.投标文件的编制及要求 3.1要求对危险废物的处置单价及计量方式报价,投标书一式五份(含企业处置资质材料复印件,并盖公章),密封盖章。 3.2投标单位需具备900-249-08一类危险废物处置资质及其危险废物道路运输资质。不具备处置运输资质(或未提供具有危险废物道路运输许可证的合作单位的授权委托书)或无效资质或业务范围不能涵盖本项目的投标单位投标无效。 3.3要求已经开展危险废物处置业务、且单独承担处置的单位参与投标。需采用分包方式完成处置的投标单位投标无效。 3.4要求合同签订后7日内完成危险废物处置方案编制,并将盖有公章的书面处置方案同盖有公章的企业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危险废物道路运输许可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一式三份以及以上材料的电子版一并交于甲方指定的联系人。 在甲方完成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网上审批后15日内完成危险废物的转移处置。因乙方原因超期,每超期1天,处罚合同总金额的1%。 3.5投标单位应履行保密义务,提供的材料应予以无限期保密。 3.6投标单位应将标书密封后加盖公章,按开标时间自带到招标会址。 4.开标 4.1开标时间:2019年5月21日下午13:00(如有变动,临时通知) 4.2开标地点:青岛碱业供销部二楼会议室 4.3参加人员: ①青岛碱业发展有限公司招标委员会成员。 ②投标单位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委托人。 4.4开标程序 ①2019年5月21日下午12:50到青岛碱业发展有限公司签到,并交纳履约保证金,未按时签到者取消投标资格。 ②投标单位未缴纳履约保证金者视为弃权。 ③招标单位主持会议,宣布有关事宜。 ④招标单位审核投标单位资质。 ⑤投标单位单独向评标小组公开报价,报价次序抽签决定。 ⑥评标小组对投标单位报价及企业情况综合评估,确定中标单位。 ⑦发中标通知书。 逾期不到者,视为退出投标。 5.招标原则 5.1评标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进行综合评比 ①报价情况。 ②企业资质。 ③企业业绩。 5.2中标单位在中标7日内与招标单位签订合同,如中标单位在宣布中标后7日内不与招标单位签订合同,招标方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履约保证金,另行选择中标单位。 5.3不做解释的原则。 6.付款方式: 按照合法程序完成危险废物处置,取得盖有接收单位、运输单位公章的《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的第一联、第二联及按危险废物实际产生量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入账后,三十日内银行现汇支付。 招标单位:青岛碱业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青岛市四流北路78号 联 系 人:王锋钢 联系电话:13706426980 青岛碱业发展有限公司 2019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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