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闽一十[2021]采购01006
项目名称:城厢区常太镇疫情防控物资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预算金额:¥100931.00元
最高限价:¥100931.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 |
采购标的 |
数量 |
合同包预算 |
询价保证金 |
1 |
疫情防控物资 |
1批 |
100931 |
1000 |
交货地点:莆田市城厢区常太镇采购指定地点。 |
||||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 10 天内完成货物供货交付验收,需确保验收合格。 |
1.法定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2.特定条件:
1)经工商批准具有经营本招标文件所述的货物或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或个体工商户资格的境内供货商或制造商等合法投标人。投标人须提供合格有效且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的复印件)(以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为准)。
2)投标代表必须经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关于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授权,请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投标代表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单位负责人或投标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3)投标人需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说明)函(投标人自行对其有无行贿犯罪情形进行说明或承诺,格式自拟)。
4)参加本项目投标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材料的书面声明。
6)投标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须提供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上述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截图)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1月25日至2021年02月01日(询价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龙桥街道民心街249号1104室。
方式:上门报名:即供应商直接到福建省一十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购买询价文件(报名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以上报名文件需加盖公章)
售价:0.00元。
截止时间:2021年02月02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龙桥街道民心街249号1104室
地点: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龙桥街道民心街249号1104室
缴纳报名费账号:
开户名:福建省一十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福建莆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行政服务中心支行
帐 号:9040210030010000001362
邮 箱:fjys10@163.com
名 称:莆田市城厢区常太镇人民政府
地 址:莆田市城厢区常太镇利洋1号
联系方式:郑女士13850285509
名 称:福建省一十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龙桥街道民心街249号1104室
联系方式:小黄0594-2278989/18505940006
莆田市城厢区常太镇人民政府 福建省一十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1年01月25日 2021年0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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