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编号:HNMR-GC-2023003
2.2项目名称:溆水思蒙国家湿地公园湿地保护和修复工程及生态产品价值实现项目(一期)
2.3建设地点: 溆浦县
2.4总投资估算:总投资2.62亿元。
2.5建设规模:水质改良工程:新建一体化考态污水处理站4座,污水收集管网、污水处理站、农村小型人工湿地、防洪治理工程等。防洪治理工程:清淤疏浚、湖面浮渣清理等。湿地生态修复与保护工程:植被恢复工程、野生动植物及栖息地保护建设、水禽栖息地恢复与修复等。环境监护工程:监测设施工程、监测系统建设。
2.6工期要求:项目总工期为 750日历天。
2.7质量要求:质量标准: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工程质量标准为合格。
2.8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年80号令和国务院2000年279号令规定进行保修。
2.9招标范围: 水质改良工程及防洪治理工程。
2.10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且企业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服务)登记证。
3.2投标人不得出现下述情形,否则按废标处理: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3投标人应当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施工资质。施工资质应符合下列要求:
投标人资质要求: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3.4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及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拟任技术负责人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5拟任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具备符合本项目要求的施工等专业人员;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符合《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管理办法》(湘建建〔2015〕57号)和本项目实际情况的要求,且无在建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最低配备为:施工项目负责人1人、施工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专职安全员3人、质量员1人。施工项目关键岗位人员在建情况证明要求省内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在建工程情况和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在湖南省内在建工程情况以开标当日在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查询结果为准。同时,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或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提供其证书真伪官方查询网址;省外企业应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官方查询网址及查询结果。
3.6投标人的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须提供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2023年3月至2023年8月)期间连续6个月的社保证明(至少包含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及住房公积金)。
3.7投标人没有被行政主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责令停业、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以及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情况;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没有被行政主管部门吊销注册执业资格、停止执业、收回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情况。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4.1时间:2023年9月30日-2023年10月24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4.2地点:溆浦县三角坪狮子山2巷1号;
4.3报名需提供的资料:
1、单位介绍信;
2、附有法定代表人证明的授权委托书(被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项目总负责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
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4、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5、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6、拟任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和职称证书及社保证明;
7、拟任项目总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证及本人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任施工项目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专职安全员证书或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及其C证,质量员证书或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施工员证书或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及上述人员的社保证明(至少包含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及住房公积金);
8、本项目不组织统一踏勘,投标申请人的项拟任项目总负责人报名前须与招标人联系,了解项目基本情况、熟悉项目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并开具书面证明;
9、省外企业还须提供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网页打印件)或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服务)登记证及施工项目部主要人员无在建项目证明。
携带以上资料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胶装二套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未提供以上资料或提供不全的将拒绝其报名。
4.4招标文件售价400元/套,售后不退。
4.5澄清答疑采用书面方式。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叁拾万元整,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及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递交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6.3所有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企业,开标时必须由拟任项目总负责人携施工项目负责人证书复印件亲自到场且授权代理人必须是拟任项目总负责人。
7、资格审查办法及评标办法
7.1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开标后资格后审。
7.2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对参与本次投标的投标人不给予补偿,
代理服务费由招标人支付。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溆浦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溆浦县
联 系 人:刘先生
电 话: 18390311188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明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溆浦县三角坪狮子山2巷1号
联 系 人:舒先生
电 话:18627458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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