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碱业发展有限公司平度分公司至珠海平沙镇氯化钙船运 招标邀请函
公告标题:青岛碱业发展有限公司平度分公司至珠海平沙镇氯化钙船运 招标邀请函
公告内容:
青岛碱业发展有限公司平度分公司至珠海平沙镇氯化钙船运
招标邀请函
青岛碱业发展有限公司目前销售的氯化钙产品,需委托相应运输单位船运至珠海平沙镇,为确保所有产品均能安全及时运抵指定地点,我公司决定对2019年2月1日—2019年2月28日期间的该船运线路,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所有具备能力、资质的运输单位参与投标。
1. 招标项目说明:
1.1 项目名称:青岛碱业发展有限公司氯化钙船运。
1.2 项目内容:运输起点:青岛平度新河生态化工产业基地海湾路8号;运输终点:珠海平沙镇广新路106号;门到门服务;工期要求:自装船后8~12天内到达;每隔5天一班船期。
1.3 项目提示:氯化钙易吸潮,中标单位运输过程中需做好防雨防潮措施。
2.投标须知
2.1投标单位资格及资格审查
投标单位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标书中提供企业简历表、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道路运输许可证、证明运输能力的车辆号及行车证复印件等证明文件;以上证件必须年审,复印件加盖公司印鉴;此外,投标单位必须能够开具与投标单位名称相符的11%全额增值税运费发票。
2.2投标单位承担本次投标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单位对上
述费用不负责任何责任。
2.3投标单位应按照招标活动日程安排按时参加招标活动,否则将按自动弃权处理。
2.4投标报价:
严格按照报价表(后附表)分项报价,便于招标单位进行比较。
2.5在递交投标书截止日期前,招标单位可能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修改招标文件,补充通知将以书面方式发给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未见的组成部分,对投标单位起约束作用。
2.6 投标单位应认真阅读投标文件,若投标文件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其投标文件将被招标单位视为无效。
2.7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应于2019年1月24日中午12:00以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单位提出,招标单位将以口头或书面形式予以解答。
2.8招标单位提供标书,标书发出日期为2019年1月21日。参加招标会单位于2019年1月25日参加招标,投标前需交纳投标保证金10000(壹万元整),未交者视为自动放弃。中标单位的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在运输顺利完成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未中标单位的保证金于招标结束后十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2.8.1若投标单位在投标过程中串通作弊,哄抬标价,则取消相关投标单位的投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2.8.2 若投标单位在投标前行贿招标单位,则取消相关投标单位的投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2.8.3 若投标单位出现法律法规规定其他损害招标人利益的情形,则取消相关投标单位的投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3.投标文件的编制:
标书包括以下内容,投标单位应向招标单位提供:
3.1 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三份,并具有以下内容:
3.1.1 企业法人企业简历表、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道路运输许可证、证明运输能力的车辆号及行车证复印件等证明文件。
3.1.2法人代表资格证明书。
3.1.3 如投标人不是本公司法人代表,须持本人身份证和有法人代表签字的《法人代表授权书》并加盖公章。
3.2 报价文件(8份)
3.2.1按照招标书中附表填写报价单(便于招标单位比价),不按本招标书要求提交报价文件的,将取消投标资格。
3.2.2 报价文件中不许加行、涂抹或改写。
3.2.3 电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的报价概不接受。
投标单位应将标书密封后加盖公章和法人代表印签,按开标时间自带到招标会址。
4.开标:
4.1 时间:2019年1月25日
4.2 地点:青岛碱业发展有限公司供销部会议室
4.3 参加人员:
4.3.1 青岛碱业发展有限公司招标委员会成员。
4.3.2 投标单位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委托人。
4.4 开标程序:
4.4.1 2019年1月25日下午01:30-02:00之间到青岛碱业发展有限公司签到并缴纳投标保证金,未按时签到或未交纳投标保证金者取消投标资格。
4.4.2 2019年1月25日下午02:00开始招标。
4.4.3 招标单位主持会议,宣布有关事宜。
4.4.4 招标单位审核投标单位资格。
4.4.5 投标单位单独向招标单位公开报价,报价次序抽签决定。
4.4.6 招标单位对投标单位报价及企业情况综合评估,确定中标单位。
4.4.7 发中标通知书。
5.招标原则:
5.1 评标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进行综合评价
5.1.1 报价情况。
5.1.2 企业信誉。
5.1.3 执行合同的能力。
5.2 中标单位在中标后5日内与招标单位签定合同,如中标单位在宣布中标后5日内不与招标单位委托的单位签定合同,视为不响应中标,保证金不退,取消中标资格,按照评标结果的顺序由第二单位递补。
5.3 不作解释的原则。
6.付款方式:
现汇支付,招标单位收到中标单位增值税发票,经审核无误后办理入账,自入账时间起30天付款。
7.其它:
投标单位必须根据自身运输能力进行报价。如投标单位中标后,除不可抗力因素
外,投标单位不能按照招标单位要求的时间和数量完成运输,招标方将进行索赔。
招标单位:青岛碱业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青岛市李沧区四流北路78号
联 系 人:修宏亮
电 话:13583274632 0532-88082213
传 真:0532-84810241
青岛碱业发展有限公司
2019年1月21日
附件:报价表
月份 |
运输 起点 |
运输 终点 |
运量 (柜) |
运输单价 (元/20尺柜) |
2月 |
平度 |
珠海 平沙镇 |
20 |
|
注:1、以上报价含10%增值税、运输保险等费用;
2、运输工期要求:装船后8~12天内送达目的地;门到门服务;每隔5天一班船期;
3、到达目的港之后的免费存放期限:14天;
4、如对招标单位的招标文件存在异议,请在此处填写: 。
投标单位名称:
时 间:
采购业主:青岛碱业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修宏亮
联系电话:13583274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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