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津区平乐镇朱仓村粉条加工设备采购
结果公告
一、采购项目名称:孟津区平乐镇朱仓村粉条加工设备采购
二、项目编号:孟津政采谈判(2021)0155号
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编号:2021-08-138
代理机构采购编号:JPZX-2115
三、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合同履行日期
1、项目简要说明:本次采购共 1 包
2、建设地点:孟津区平乐镇
3、资金来源:(孟脱贫组{2021}14号财政资金)386282.00元
4、采购范围:谈判文件内的所有内容
5、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为1个标段
6、供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
7、质量目标:达到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四、评标日期:2021年10月15日
五、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1年9月27日
六、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七、中标情况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 址 |
中标金额(元) |
1 |
孟津区平乐镇朱仓村粉条加工设备采购 |
洛阳明溢工程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 |
洛阳市涧西区景华路24号8幢3-603 |
384600.00 |
八、谈判小组成员名单
陈桧芳(组长)、康庄、张红伟
九、招标代理服务费
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按照国家收费标准由成交单位支付,代理服务费3000元。
十、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成交公告在《河南省(洛阳市)政府采购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网》网上发布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十一、其他
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洛阳市孟津区平乐镇人民政府
地 址:孟津县平乐镇平乐村
联系人:王先生
电 话:18103792345
采购代理:河南江普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洛阳市洛龙区东方今典天汇中心7号楼7-2305
联 系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0379-602266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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