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站 [切换分站]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改委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招标网 > 2019年08月03日 > 用户发布 > 集安市2019年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项目资金路灯项目第四标段招标公告

集安市2019年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项目资金路灯项目第四标段招标公告

2019年08月03日
  • 以下内容,仅对会员开放。如需查看详细内容,请先【注册】成为会员。
  • 已注册会员请【登录】后查看。
  • 更多详情,请查看【会员服务列表】
  • 如果您需要解决登录及其他问题,请您拨打客服热线:400-633-1888
  • 招标信息
  • 吉林东南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企业未认证
  • ------
  • 2019_mi_08_d_03
  • ------
  • ------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编号:JLDNZB-2019-047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集安市2019年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项目资金路灯项目第标段 已由上级部门批准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 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项目资金 ,采购代理人为 集安市城东街道禹山村民委员会 ,采购代理机构为吉林省东南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集安市2019年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项目资金路灯项目第四标段;

2.2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3 采购范围:221套太阳能路灯采购及安装。其中,禹山村101套;北屯村26套;板岔村27套;清河村33套;龙岗村15套;花甸村19套。详见《采购需求》;

2.4 采购预算:禹山村514361元,北屯村130196元,板岔村135204元,清河村165249元,龙岗村75113元,花甸村95143元,合计1,115,266.00元;

2.5 供货期:签订合同后2个月内完成供货并交付使用;

2.6 供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7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标准。

2.8 落实政策: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②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③政府采购鼓励节能、环保产品;④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⑤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⑥其他政府采购相关政策。

 

3.合格的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3.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

3.2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应包括本次采购的具体内容;

3.3 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近三年内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无受到政府采购行政处罚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情形(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或“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为准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3.6 投标人须到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向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

3.7 企业信誉良好,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8月5日至2019年8月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30分 (北京时间,下同),到集安市鸭江路304号吉林汇一达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需持以下证件及资料,核实准确后接受报名:

(1)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 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信息原件及复印件;

(3) 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4) 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5) 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以上提供的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投标人只能授权一人办理报名及投标过程相关事宜,该授权代理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整个招标过程不得更换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按规定参加投标活动,并现场核验身份(出示有效身份证)。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4.2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过期不售。

4.3 已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不等于符合本项目的投标人资格。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8月26日10:30时,地点为集安市锦江路527号政府政务大厅;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须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经验收后递交文件。

5.4 投标单位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人民币贰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5.5 当投标单位的有效报价超出预算金额时,该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招标网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人:集安市城东街道禹山村民委员会

地  址:集安市城东街道禹山村             邮编: 134001            

联系人:闫厚仁                  

电  话:13943545990                      传真:                          

 

代理机构:吉林省东南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通化市康明路234号               邮编: 134001                      

联系人:李伟   

电  话:0435-3287001                    传真: 0435-3905833                

 

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自采

 

 

2019 年 8 月 5 日

 

温馨提示

以上信息是由招标网会员发布,我们不能保证该信息的准确性及完整性,请各位务必在交易前进一步核实,招标网对此不负任何法律责任!
如果信息中存在不实信息,侵犯他人、违法犯罪等内容,请拨打400-633-1888进行投诉,感谢您的支持!
备注: 联系我时,请说招标网上看到的,谢谢!

为您推荐 相关的其他招标项目信息

加载中...

广告

加载中...

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