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华润细纱机胶圈采购项目
比 价 文 件
(比价编号:HFBJ20191105-2)
招 报价 人:华润纺织(合肥)有限公司
日 期: 2019年11月5日
目 录
第一章 比价公告
第二章 报价人须知说明
第三章 合同文本(样本)
第四章 投报价函
第五章:法人代表授权书
第六章:投报价表
附件一:综合评分表
附件二:阳光宣言
附件三:廉洁从业准则
第一章 比 价 公 告
一、比价人:华润纺织(合肥)有限公司
二、项目名称: 细纱机胶圈采购项目 (比价编号:HFBJ20191105-2)。
三、项目说明:华润纺织(合肥)有限公司现有细纱机100台(1056锭/台),其中紧密纺86台,环锭纺14台,根据生产需要,年需采购细纱机各类胶圈共计37.8万只。为降低生产成本,根据集团相关制度要求,公司决定对细纱机胶圈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比价。
四、投报价人资格要求:
1、中国境内注册,持有合法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的独立法人企业,并按经营范围生产、销售报价的产品;
2、投报价人必须是专业的细纱机胶圈生产商或经销商;
3、具有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售后服务和信誉优良。
4、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五、领取比价文件的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9年11月5日-11月18日(上午8-12时,下午13时-17时)。
地点:华润纺织(合肥)有限公司物流采购部;
六、比价文件领取方式:
1、电话联系我司比价负责人索取书面或电子版比价资料;
2、从中国招标网下载细纱机胶圈采购比价资料,网址:www.bidchance.com
七、公示期间:13天。
八、投报价文件递交截止和开报价时间、地点:
1、投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报价书截止日期2019年11月18日10:30时(北京时间),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报价文件不予接受。
2、投报价文件递交方式:密封(邮寄或专人)送达。
3、投报价文件投递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经开区莲花路2888号华润纺织(合肥)有限公司物流采购部,收件人:薛明星
4、开报价地址:华润纺织(合肥)有限公司103室
5、开报价时间:2019年11月18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
九、投报价有效期:自开报价之日起90天。
十、联系人地址及电话:
地 址: 华润纺织(合肥)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薛明星 邮 编:230601
电 话:0551-69139136 15755138823 传 真:0551-69139137
第二章 投报价人须知说明
比价编号:HFBJ20191105-2
一、比价方式
公开比价。向中国招标网发布细纱机胶圈采购比价信息、公司内部张贴比价公告、向具备生产销售细纱机胶圈业务能力的企业发送比价相关资料。
二、 投报价文件的编制
1. 投报价文件的构成
1.1投报价人概况(包括投报价人情况介绍、产品及业务范围等);
1.2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1.3投报价函、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
1.4细纱机胶圈投报价单(加盖公章);
1.5 样品:所有投报价单位需寄送细纱机胶圈各类样品5只(即:紧密纺上胶圈5只,下胶圈5只,环锭纺上胶圈5只),我司将对报价样进行评价并封样,中报价单位后续供货质量必须与报价样一致。
1.6 投报价单位需提供近3年主要销售业绩(国内主要使用客户)
1.7投报价人必须在阳光宣言(附件二)上签字、盖章,否则视为无效报价书
三、 投报价文件的密封及标记:
1.1 密封袋内装投报价文件份数:正副本各一份 。封皮上应有投报价全权代表的签字或投报价单位公章。封皮上注明比价编号、比价项目名称、投报价人名称、地址、邮政编码、电话、联系人,并注明“开报价时启封”字样。
1.2. 如果投报价人未按上述要求密封及加写标记,对投报价文件的误投和提前启封概不负责。
四、开报价及评报价:
1. 开报价 :
1.1 比价人在规定的时间、地点主持开报价。开报价时所有投报价人代表均可参加。若参加开报价,其代表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
1.2 开报价时查验投报价文件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拆封唱报价。
1.3 开报价时,比价人将宣读投报价人名称、比价内容、投报价价格、投报价声明以及比价人认为合适的其他内容。比价人将做开报价记录,只有开报价时唱出的投报价声明,在评报价时才予以考虑。
1.4 所有投报价文件乃至变更必须在公示规定开报价时间前送达比价人手中,一旦启动开报价程序以后,则自动停止接收任何投报价文件或变更。
1.5 不论中报价与否,投报价人所提交的投报价文件概不退还。
2. 投报价文件的审核:
审核投报价文件内容是否完整、文件签署是否合格;并根据以下标准对各投报价人进行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无效报价处理。
评审标准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投报价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一致 |
投报价确认函 |
1、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 2、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署。 |
投报价唯一性 |
只能提交一次有效投报价; 如发生以下情况相关投报价人均按不合格处理: ①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②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 |
投报价的 |
符合比价文件要求 |
投报价有效期 |
符合比价文件约定 |
样品 |
符合比价文件要求 |
3.评报价与定报价
3.1 我司对紧密上胶圈、环锭纺上胶圈、细纱机下胶圈三种规格的胶圈进行打包比价采购,不得自行拆分采购。
3.2由评报价小组成员依据评报价要求进行综合打分(见附件综合打分表)。所有项目报价得分精确至小数点后1位。
3.3综合得分第一的推荐为本轮比价中报价供应商。目前在用报价的产品供应商中报价后予以免试;新供应商中报价后,我司将对其产品进行3~6个月的试用,若试用不合格,我司将与其解除本次中报价采购合同。
4.废报价
比价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废报价:
(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比价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2)出现影响细纱机胶圈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投报价人的细纱机胶圈销售报价超过了比价人预算,比价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细纱机胶圈采购任务取消的。
五、 授予合同:
1.中报价通知书:
1.1 中报价人确定后,我司将对其进行为期3天的公示,公示结束后将向中报价人发送中报价通知书。中报价通知书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1.2 当中报价人确定后,比价人将通知所有未中报价的投报价人。
2.授予合同
2.1 中报价人应按中报价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与比价人签订合同,否则按开报价后撤回投报价处理。
2.2 比价文件、中报价人的投报价文件、中报价通知书均作为合同附件。
第三章 细纱机胶圈采购合同
比价编号:HFBJ20191105-2
甲方:华润纺织(合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一、采购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单价:
采购名称 |
规格(mm) |
单位 |
数量 |
含税单价(13%) |
总金额 |
|
紧密纺上胶圈 |
37×30×0.9 |
只 |
16.8万 |
|
|
|
环锭纺上胶圈 |
37×28×0.9 |
只 |
5.4万 |
|
|
|
细纱机下胶圈 |
83×30×1 |
只 |
15.6万 |
|
|
|
合计 |
|
只 |
37.8万 |
|
|
|
总价款RMB (大写) |
|
|||||
二、质量技术标准及要求:
1、适合于纺纯棉50S~100S高支纱品种。
2、外平面胶圈的外表面应滑爽,应无露线、砂眼、伤痕、水布纹和酸洗痕迹;
3、外平面胶圈的外表面不允许有凹陷,导纱动程内(细纱胶圈为12mm)不允许有粉杂出现;
4、内平面胶圈的内表面不允许有缺胶、伤痕和明显的疙瘩;
5、胶圈两端面应平整,无双边刀痕、线头外露和明显的荷叶边;
6、胶圈内外层应结合牢固,不得有脱层;
7、胶圈的扯断力≥300N;
8、同批胶圈内外层静摩擦系数极差应≤0.10;
9、规格符合要求:紧密纺上胶圈37×30×0.9、环锭纺上胶圈37×28×0.9、细纱机胶圈83×30×1;
10、使有期限:≥12个月;
11、供货质量与投报价样品质量必须一致,对供货验收质量与报价样质量不一致的,我司有权解除本合同。
三、交货日期、规格及数量:乙方根据甲方计划指令要求分批供货。对首次中报价供应商,我司将对其产品进行试用,若试用不合格,我司有权解除本合同。
四、运输费用及交货地点:乙方负责将货物到达甲方指定仓库,并承担货物交付前的全部责任和费用。
五、货物毁损、灭失风险:乙方负责将货物安全完好的交付甲方,对货物交付前的损毁和灭失风险由乙方承担;交付后由甲方承担。
六、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
1、按企业标准验收,产品送达后十五日内甲方对产品数量及质量进行确认。如出现不符,须在十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提出异议,乙方应积极配合并在接到甲方异议后五个工作日内协助处理。
2、对抽查检验中反映或未反映的质量问题或缺陷,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凡确认因胶圈问题引起,乙方均应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关损失。后续在使用过程中出现的任何与使用该胶圈质量有关的传真或邮件均可作为与乙方质量问题协商的依据。
七、结算方式及期限:甲方在货物送达验收合格并收到增值税发票后一个月内安排付款,以承兑汇票结算。
八、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本合同订购的数量、规格、标识、质量交货,甲方可不接收货物,乙方应退还甲方支付的该部分货款(如已发生),并按本条第(4)款规定支付违约金。
2、 交货出现任何质量问题,乙方须无条件负责退换货物,不合格货物超过合同供货量的1%,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应按本条第(4)款规定支付违约金。
3、乙方未按合同规定期限交货,每逾期一日,应按本合同价款的日万分之五标准支付迟延交货期间的违约金;逾期超过五日,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收到甲方解除合同通知后第二日退还甲方支付的货款(如已发生);逾期超过十日,乙方须按照本条第(4)款支付违约金。
4、任何一方严重违反本合同条款的,违约方须按合同金额的20%支付违约金。
九、解决纠纷的方式: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上诉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处理。
十、其它约定事项:
1、 本合同双方盖章后生效,不允许任何涂改和添加(传真件有效)。
2、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其补充协议、比价文件、中报价人的投报价文件、中报价通知书均做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 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华润纺织(合肥)有限公司 乙方:
单位盖章: 单位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四章 投报价函
华润纺织(合肥)有限公司 (比价人名称):
1、我司已全数悉阅贵司关于胶圈采购项目(比价编号:HFBJ20191105-2 )比价文件。经过公司认真分析研究,反复论证,愿意参与贵司的本次投报价活动,服从并履行比价文件的相关规定和义务,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投报价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贵司的评报价方式,无任何异议。
2、我方承诺在投报价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投报价文件。
3、如我方中报价:
(1)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报价通知书后,在中报价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按照贵司比价文件要求和我司投报价文件与贵司签订合同。全面履行兑现比价文件及合同中的所有承诺。
(2)随同本投报价函递交的投报价函附录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投报价人: (盖单位公章)
委托代理人: (签字)
单位地址:
联系电话:
传 真:
电子邮箱:
第五章 法人代表授权书
本人 (姓名)系 (投报价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公司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公司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胶圈采购项目(比价编号:HFBJ20191105-2 )投报价文件、签署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公司承担。
委托期限: 代理人转委托权
投报价人: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第六章 投报价单
(比价编号:HFBJ20191105-2 )
产品名称 |
规格(mm) |
单位 |
数量 |
含税单价(元) |
总价款 |
紧密纺上胶圈 |
37×30×0.9 |
只 |
16.8万 |
|
|
环锭纺上胶圈 |
37×28×0.9 |
只 |
5.4万 |
|
|
细纱机下胶圈 |
83×30×1 |
只 |
15.6万 |
|
|
合计 |
|
|
|
|
|
总价款RMB (大写) |
|
注:以上报价为含税(13%)含运费报价。
投报价单位(公章):
投报价日期:
附件一:
综合评分表
比价项目名称:细纱机胶圈采购项目
比价编号:HFBJ20191105-2 开报价日期:2019年11月18日10:30时(北京时间)
评审项目 |
评审内容及评分准则 |
评审项目 |
单项分值 |
投报价人得分 |
||
|
|
|
||||
价格 |
参与竞报价的最低价除以各供应商投报价*75分)即为该供应商该项目得分。 |
1、紧密纺上胶圈(37×30×0.9) |
25 |
|
||
2、环锭纺上胶圈(37×28×0.9) |
25 |
|
||||
3、细纱机胶圈(83×30×1) |
25 |
|
||||
样品质量 |
外观质量评分,共5项,总分13分。 |
1、外平面胶圈的外表面应滑爽,应无露线、砂眼、伤痕、水布纹和酸洗痕迹;(2分) |
13 |
|
|
|
物理指报价及规格评分,共4项,总分12分。 |
1、胶圈的扯断力≥300N;(3分) |
12 |
|
|
|
|
合计总分 |
|
100 |
|
|
|
评委会签:
附件二:阳光宣言
阳光宣言
一、不以向华润员工及其亲属提供任何个人利益的方式谋求与华润的合作关系。
二、主动如实向华润通报是否与华润员工存在亲属关系,是否有华润离职员工担任重要岗位。
三、 不与华润员工就报价底、其他单位的投报价书等商业秘密及合同中的条款进行私下商谈或者达成默契。
四、 不与其它单位串通投报价,不采取恶性竞争等不正当手段竞争业务。
五、 不向华润员工或其请托人、代理人提供好处费、回扣、现金及有价证券、支付凭证、贵重礼物。不向华润员工及其亲属提供可能影响其公正履行职务行为的宴请和娱乐、体育、休闲、旅游活动。
六、 发现本单位人员有向华润员工行贿倾向、建议或行为的,应予以制止、批评教育;发现华润员工有索贿、受贿行为的,应坚决拒绝,并向华润相关领导或纪检、审计监察部门举报。
签字: 盖章:
(注:此处若无签字和盖章,则视为无效报价书)
附件三:廉洁从业准则
廉洁从业准则
一、 不得在比价采购过程中为个人及其亲属谋取私利。
二、 不得向投报价人泄露报价底、其它投报价人报价等商业秘密及合同中的质量、价格等条款。
三、 不得收受投报价人的好处费、回扣、现金及有价证券、支付凭证、贵重礼物等。
四、 不得接收投报价人的宴请和娱乐、体育、休闲、旅游活动等。
五、 不得在投报价人报销任何费用。
六、 不得接收投报价人任何名义的住房、交通工具、通讯工具、家电、高档办公用品等物品。
七、 不得接收投报价人的家庭装修、婚丧嫁娶、工作安排、出国、留学等资金或物资资助。
八、 比价采购工作人员如有亲属在投报价单位工作的,应在该项比价采购活动中予以回避
比价小组人员签字:
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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