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宜昌国贸大厦电动汽车快速充电设备采购
招标公告
湖北国贸集团系全国上规模民营企业、湖北民营百强企业,也是鄂西渝东区域现代服务业龙头企业、头部品牌,经过20多年创业创新,集团形成现代百货、旅游酒店、超市物流、现代农业等多产业抱团发展、交替领跑的良好格局,拥有湖北国贸百货连锁集团、湖北国贸超市连锁集团、三峡晓峰旅游集团、湖北鄂茶集团、宜昌国贸大酒店集团等5个集团、30多家公司、近百家门店,安置就业过万人,年纳税近亿元,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突出贡献。
宜昌国贸大厦是湖北国贸集团的核心主力店,凭借得天独厚的区位优势,经过20多年的经营积淀,已成为汉渝之间最具竞争力的商业中心、名品中心、美食中心、美妆中心、文化娱乐中心、儿童亲子中心,大量国际名品、国潮精品、网红潮牌以旗舰店、集合店、概念店、区域首店、超级大店精彩呈现,浓墨重彩地打造出全国一流、宜昌唯一的地标式综合体,牢牢占据城市消费的至高点。2020年,国贸大厦客流量超过2000万人次,年营收突破20亿元,跻身全国“店王级”购物中心行列。
因大厦经营发展需要,拟建电动汽车充电站一座,现对汽车快充设备采购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招标。
一. 招标单位:
湖北国贸大厦商贸有限公司
二. 项目名称:
电动汽车充电站快充设备采购
三.招标内容及各项要求:
1、 招标内容:
数量6台,供电功率240KW,分体式一拖六直流式充电桩以及相应辅助设施
2、技术标准规范要求:
序号 |
标准号 |
标准名称 |
1 |
GB/T 29316-2012 |
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电能质量技术要求 |
2 |
NB/T 33001-2018 |
电动汽车非车载传导式充电技术条件 |
3 |
GB/T 27930-2015 |
电动汽车非车载传导式充电机与电池管理系统之间的通信协议 |
4 |
GB/T 18487.1-2015 |
电动汽车传导充电系统 第1部分:通用要求 附录B |
5 |
GB/T 29781-2013 |
电动汽车充电站通用要求 |
6 |
GB 50996-2014 |
电动汽车充电站设计规范 |
7 |
NB/T 33008.1-2018 |
电动汽车充电设备检验试验规程 第1部分:非车载充电机 |
8 |
DL/T645-2007 |
多功能电能表通信协议 |
9 |
GB/T 20234.1-2015 |
电动汽车传导充电用连接装置 第1部分:通用要求 |
10 |
GB/T 20234.3-2015 |
电动汽车传导充电用连接装置 第3部分:直流充电接口 |
11 |
GB 4028-2008 |
外壳防护等级(IP代码) |
序号 |
项目 |
技术参数 |
1 |
交流输入电压 |
三相380V(±15%)AC |
2 |
交流输入频率 |
50Hz±2% |
3 |
输出功率 |
240kW |
4 |
结构形式 |
分体式一拖六 |
5 |
最大输出电流 |
单枪最大250A |
6 |
充电模块 |
≥20KW |
7 |
功率因数 |
半载以下≥0.93;半载及以上≥0.95 |
8 |
噪声 |
<80dB |
9 |
环境温度40℃时各部分温度 |
手握可触及部分的金属材料温度≤50℃、非金属材料温度≤60℃;可触及但非手握部分的金属材料温度≤60℃、非金属材料温度≤85℃; |
10 |
IP防护等级 |
IP54 |
11 |
绝缘电阻 |
≥10MΩ |
12 |
正常工作温度 |
-20℃至50℃ |
13 |
安全保护 |
输入过压保护、输入欠压保护、输出过压保护、输出短路保护、过温保护、开门保护、启动急停装置、输入电流过冲、蓄电池反接、防逆流功能、接触器粘连 |
14 |
启动方式 |
扫码启动 |
15 |
通信协议 |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新国标即《电动汽车非车载传导式充电机与电池管理系统之间的通信协议(GB/T 27930-2015)》 |
16 |
安装方式 |
落地式安装且提供安装技术支持及调试 |
17 |
通讯传输 |
4G、3G、2G无线网络传输、有线通信传输 |
18 |
充电电缆 |
≥5m |
19 |
外形尺寸 |
不限(以不影响现场操作、设备维修、其他设备设施安装等为原则和前提,尽可能缩小占地面积) |
除满足上述基本要求外,投标方应提供以下参数供招标方参考
序号 |
项目 |
技术参数 |
1 |
标称输出电压 |
|
2 |
恒功率输出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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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恒功率输出误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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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低压辅助电源纹波峰值系数 |
|
5 |
稳流精度 |
|
6 |
稳压精度 |
|
7 |
电压纹波因数检验纹波峰系数 |
|
8 |
输出电流设定误差 |
|
9 |
输出电压设定误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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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综合效率 |
|
11 |
待机功耗 |
|
12 |
高低温稳流 |
|
4.1.1 充电设备具有为电动汽车安全自动充满电的功能。
4.1.2 充电启动具有刷码启动功能。
4.1.3 充电设备支持采用移动端使用状况的查询,便于提前根据充电站使用情况,合理安排充电时间。
4.1.4 充电方式设定功能,可分为自动控制充电模式和手动设置充电模式两种。
4.1.5 充电机应能根据BMS充电电压、电流限值动态调整电压、电流实现恒功率充电模式。
4.1.6 充电模块支持热拔插功能,在其中一个模块故障时,不影响整机工作。
4.2.1 直流充电机应具有急停功能,即在紧急情况下,可从硬件上切断充电回路;
4.2.2 直流充电机在停止充电后输出端应确保无电流输出或回灌。
4.2.3 应具备交流输入过/欠压保护、直流输出过欠/压保护、设置直流输出限压/限流值、过负荷保护、短路保护、漏电保护防倒灌保护、防雷保护、过热保护、电池反接、电池故障、电源缺相、断电重启等保护功能。
4.2.4 充电过程中,充电连接异常时,直流充电机应立即自动切断输出电源,并告警提示。
4.2.5 应具备充电侧绝缘检测功能。
4.2.6 应在负载紧急跳开的情况下确保不损坏电路和元器件;
4.2.7 充电插头与充电接口连接或断开时,充电接口不应带电,并进行连接或断开确认;在充电状态下断开充电插头,充电设备应即时断开相应充电接口的负荷开关,中断充电过程;当充电接口连接异常时,充电设备应立即自动切断相应充电接口的输出电源。
4.3.1 电能计量装置应符合国家计量器具鉴定相关要求,保证电能计量准确性。
4.3.2 计量收费结算可通过本地计量,平台系统结算。
4.3.3 计量表计满足充电设备对上传速率、规约等要求。
4.3.4 电能表具备通信功能,通信接口为RS485,通信协议应符合DL/T 645-2007《多功能电能表通讯协议》。
4.3.5 平台可对设备采集电能表电量数据,电量数据与界面显示同步一致。
4.4.1 充电设备应具备自动检测功能。
4.4.2 充电设备应具备故障报警功能。
4.4.3 直流充电机配置平台联网通讯功能,数据记录与上传功能。主要上传数据项包括充电开始时间、充电结束时间、充电电量、起始SOC值、输出电压、输出电流、充电时长、充电设备实时状态(未连接、空闲、充电、预约锁定、故障等)、电表读数等。
4.4.4 直流充电机应具备根据充电桩使用情况,智能分配充电功率功能。
4.5.1 充电连接装置
满足国标GB/T 20234.3-2015电动汽车传导充电用连接装置 第3部分:直流充电接口要求。
4.5.2 充电设备
a、 设备体应外观线条流畅、整体紧凑、简洁时尚,与安装地点周边环境相协调。
b、 设备体应具备安装2G/3G/4G或有线通信模块,可以与充电服务运营管理系统建立通讯。
c、 设备体内部线束,应排布整齐、规整,标识清楚,捆扎牢固。
d、 设备体内元器件应布局合理,易耗易损元件方便更换。
e、 设备体应采用抗冲击力强、抗老化的材质。
f、 设备体表面涂覆色泽层应均匀光洁,不起泡、不龟裂、不脱落。
g、 设备体结构设计及安装应具备防盗能力。
h、 非绝缘材料外壳应可靠接地,结构上应防止操作人员触及带电部件。
i、 人机交互的操作按键和显示界面应设置在便于人操作和查看的位置。
4.5.3 通风口要求
a、 各通风口处开百叶窗式通风孔,且加装防尘网或其他装置,以满足防护等级的要求。
b、 防尘网或其它装置应有耐腐蚀性,考虑可替换或方便清理。
4.5.4 指示灯要求
具色指示灯功能,能指示电源状态、充电状态、故障报警。
4.5.5 线缆要求
a、应能保证相应设备顺利安装和便于日常维护操作。
b、应配置进出线留的足够空间。
c、应具有配线端子标识的位置。
d、过线区应预留足够的过线容量以满足直流充电机满配的接线操作要求。
e、过线区应考虑线缆引入、固定和接地时操作的便利性、可更换性和可扩容性,线缆引入孔处应进行密封,防止水和龃齿类动物进入直流充电机。
f、提供一定数量的绑扎线配件,方便绑扎线的基本要求。
5.1.1本项目采购的运营平台须为投标人公有云平台,招标人无需承担该平台所需的服务器等部署资源费。
5.1.2 提供《T/CEC 102-2016电动汽车充换电服务信息交换》系列标准接口,标准统一。
5.1.3 通过互联互通子平台提供的开放接口。
5.2 收费方式
5.2.1 当招标人选择采用自有小程序收费时,投标人应能与招标人平台对接,且收费款项直接进入招标人账户。
5.2.2 当招标人选择采用投标人云平台时,应能通过投标人云平台扫码付费充电,费用及时划转至投标人账户(实时到账或T+1模式)。
5.2.3 投标人应提供不少于三家以上其他商户使用该设备的收费方式及方案以供招标方参考,并列举企业收款认证的方式方法和相关条件。
5.3平台对接要求
5.3.1 投标方需提供标准充电系统收费方案和接口,以支持招标方基于微信小程序和支付宝小程序的收款缴费业务,招标方不接受厂家代收款模式。
5.3.2 投标方需免费提供系统对接的联调并指定具体技术对接人员,确保系统对接成功,因未提供明确、完善对接方案导致对接失败的,视为投标方责任。
5.3.3 投标方在投标前需详细咨询招标方信息技术部门,投标即视为对招标方的所有信息技术需求细节已详知并具备完全的需求应答能力和技术方案的提供解决能力;
5.3.4 能提供独立小程序实现招标方独立收费的或有成熟对接第三方小程序收款的优先;
5.3.5投标方须提供具体的商家独立收费系统对接技术方案说明书;
终端功能 |
搜索电站信息 |
地图和列表模式下均可输入关键字可查询电站信息 |
筛选电站 |
按照城市、是否带枪、免费停车、全时段开放、电桩功率等来筛选电站 |
|
电站列表 |
以列表形式展示充电站,可按照距离排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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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
选择金额或输入自定义金额进行支付;充电完成后多余金额即时原路返回 |
|
充电过程监控 |
展示充电中桩编号、电流、电压、功率等信息; 充电结束展示充电站、最终时长、充电度数、支付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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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电记录 |
按月份显示所有充电记录 |
|
开票管理 |
引导用户登录平台提交开票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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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管理 |
充电资金进入招标人指定支付商户号 |
7、其他说明
7.1 现场条件
充电桩安装位置位于湖北省宜昌市西陵区国贸大厦北楼负一层。供电电缆两根,规格为ZRYJV 4*95+1*50,供电功率240KW。
7.2采购范围
充电桩数量6台,分体式直流充电机以及相应辅助设施。供电电缆由招标人铺设至充电桩安装位置总控箱处,其他设施及线缆由投标人提供。
7.3 施工安装
总控箱、充电桩由投标人提供报价清单,报价清单应详细列明总空箱、充电桩、线缆规格型号、设备单价、安装单价等。投标人提供设备相关安装图纸,充电车位安全附属设施的配置要求及图纸(如挡车杆、灭火器配置等),由招标人决定自行安装或由投标人安装。
四. 投标人资格要求:
1、不接受联合体机构投标。
2、参加投标的单位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具备完善的解决售后服务能力;投标人所提供的产品应具备相关的质量认证证书。
3、投标人中标后不允许部分或整体转包。
五. 投标报价要求:
1、投标人对本招标公告的招标内容进行报价,报价请按照招标要求制作EXCEL表格报价单并加盖公章,不接受另外版本的报价单。
2、请根据招标人提供的技术参数要求进行报价。报价需包含包装、运输、保险、材料、卸车、验收、配送、安装、质保及税费(13%增值税专票)等。
3、每份投标资料应包括以下内容:
3.1、报价清单、售后服务承诺书、资质证件(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授信证明,法人代表身份证、营业规模、产品质量合格证、资质证书、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检验报告等)。
3.2、投标人需制定内容全面的投标书,包含是否有备件库、针对客户的应急措施、有无增值服务项目、响应时间、解决问题方案、货款支付方式、发票税率等,由投标人根据自身情况整理成册。
4、上述资料凡要提供原件的须提供原件,凡未注明的均可提供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原件备查)。所有提供的资料须真实可信,如有不实而引起的法律责任均由投标人自身承担。
5、投标人可自行到湖北宜昌国贸大厦现场查看,并自行承担因本方理解所产生的投标后果,而且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有关责任和蒙受损失,现场查看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6、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及提交投标文件和投标过程中所涉及的所有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六. 时间要求:
1、招标人于2021年 9 月 10 日前接受现场查看,如有疑问须向招标人通过发送电子邮件的形式提出质疑,招标人将在2021年 9 月 16 日17:30之前及时给予答疑回复。
2、投标资料按规定密封,须填写密封日期,按要求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请于2021年 9 月 18 日17:30之前送(寄)至湖北国贸集团招标采购部。
答疑联系人: 设备部分 陶经理 13997694060
平台部分 黄经理 15090908036
投标书寄送地址:湖北省宜昌市西陵区广场路1号405室
寄送单位:湖北国贸集团招标采购部
联系人: 李经理 联系电话:0717-6461758
招标人邮箱:3589699201@qq.com
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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