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宝鼎重工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方”)对热处理中心车间基础、钢结构等工程施工(招标编号BDZG-GC-2024-GD08)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要求的投标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招标内容:热处理中心车间厂房,具体要求详见本文件第一部分。
一、投标方资格要求
1.投标方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一般纳税人资格,并具有相应资质的企业;
2.投标方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经年检有效;
3.投标方拟任职本项目的主要管理人员均为注册在本单位的正式员工;
4.投标方建安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资质证书;
5.投标方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6.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所中标的项目无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发生;
7.投标方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仲裁案件;
8.相关法律法规对合格投标方的其他要求;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1线上获取:2024年8月7日至2024年8月20日期间,将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扫描件发送至sdbdzgzbb@163.com邮箱,招标方收到后将尽快将招标文件回复至来信邮箱,投标方收到标书后尽快将电子版投标书与报价单回复至邮箱。
三、投标费用
四、投标、开标时间及地点
报 名 时 间:2024年8月7日—2024年8月20日;
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8月20日11时;
开 标 时 间:通知待定;
报名及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邮箱;
开标地点:山东宝鼎重工实业有限公司综合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联系电话:毕玉硕13105484923 邮箱:sdbdzgzbb@163.com
一、投标范围及要求
1.1投标范围:本项目为山东宝鼎重工实业有限公司热处理中心厂房基础工程、钢结构工程、围护工程、装饰装修工程、消防等工程;具体施工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图纸因大小受限无法上传,请联系我)。
1.2项目说明:本项目在原有图纸基础上高跨部分行车梁标高增加2米,其余结构随其增加,厂房南侧增加卷帘门600平方米。增加部分工程量已在工程量清单中体现,如清单中工程量有疑问报价前提出。
2.要求工期:120天
3.现场考察及答疑:投标人可对工程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考察,以获取需投标人负责的有关投标准备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材料,考察现场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负。招标单位对投标人进行的现场考察给予必要的协助和配合。投标单位需要招标单位解答的问题,对招标文件有疑问需要澄清的,应当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投标文件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4. 投标报价: 投标报价应包括完成招标文件所确定的委托业务所需的全部费用。
二、投标文件的要求及份数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各项内容
1.投标文件包括商务文件、技术文件(电子版)两部分组成;
2.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至少应包括下列部分:
(1)、投标函(附件1加盖法人单位和法人代表印鉴)
(2)、投标报价书及费用组成(加盖法人单位和法人代表印鉴)
(3)、附件2法人资格证明书和法人授权委托书(如果授权)
(4)、法人代表对项目经理任命书;
(5)、投标人情况介绍;
(6)、企业简介;
(7)、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8)、营业执照复印件;
(9)、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10)、ISO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
(11)、投标人诚信等级证明(有效期内的)复印件;
(12)、开标前6个月内投标人的不良行为记录,24个月内投标人项目管理团队不良行为记录情况;
(13)、拟配备现场管理人员一览表(姓名、年龄、性别、专业、职称、执业资格证以或上岗培训证、拟担任的职务等);
(14)、项目经理个人简历(附执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类似工作经验、证明材料);
(15)、各专业工程师及个人简历(附执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类似工作经验、证明材料);
(16)、用于本工程的设备、仪器一览表或委托有关单位进行施工的协议,通信、信息设备、交通工具等;
(17)、近三年来施工工程一览表;
(18)、近五年类似工程施工经验,附施工合同复印件,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证件、证明材料的复印件,都为复印件即可。
3.评标方式:本次招标,采取线下内部开标、评标、议标方式,不向未中标单位做任何解释。
4.投标文件要求:
本次投标单位发电子版标分为商务部门与技术部分,我司线下第一轮开标,第一轮结束后视情况进行第二轮招标。
三、合同签订:
中标单位收到中标通知2日内到招标方签订合同,过期视为自动放弃。
四、付款情况及发票开具
1.本项目以承兑支付,具体付款进度如下:
(1)现场施工达到基础±0,招标方付合同总金额的20%。
(2)钢结构进厂达500吨(过磅单为准),招标方付合同总金额的20%;
(3)钢结构施工安装完成,招标方付合同总金额的20%。
(4)工程达到竣工验收条件且验收合格,招标方付合同总金额的30%。
(5)10%为质保金,2年无质量异议一次性付清(不计息)。
2.中标方须开具含税9%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根据需方要求及时开具;如中标方不能及时开具发票,需方有权顺延付款期限,相关责任由中标方承担。
五、质保期:两年
投标方应具备完善的售后服务保障体系,质保期内如发生质量问题,中标方接到电话通知2小时响应、24小时到达现场,无条件维修,并承担因质量问题给招标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一、开标
第一轮内部开标,第一轮后视情况进行二次开标(第一轮投标方不用到场)。
二、评标
1.评标工作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组织进行。评标阶段,评标时先评技术标,再评商务标部分。
2.评标标准与方法:本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来衡量投标文件是否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评价标准。
3.投标文件的澄清:
(1)、为了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方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3)、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若发现投标人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其投标将作废标处理。
4.投标人资格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招标文件要求的,或者拒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其投标将作废标处理。
5.评标委员会将审查每一投标文件是否对招标文件提出的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做出响应。未能在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将作废标处理。
6.投标文件有下述情形之一的,属于重大偏差、视为未能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并按前条规定作废标处理:
(1)、投标文件载明的服务范围和服务时间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2)、类似工程经历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3)、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人员配置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要求的;
(4)、明显不符合技术规格、技术标准的要求;
(5)、投标文件载明的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6)、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7)、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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