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 2019年05月12日 | 所属地区 | 山东省 | 进展阶段 | 环境影响评价 |
项目性质 | 行业领域 | 行业类别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现向公众公开“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年产4万吨尼龙12(PA12)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和主要内容。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年产4万吨尼龙12(PA12)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总投资:25.48亿元
建设地点:项目位于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万华烟台工业园东区
建设内容:新建环十二碳三烯(CDT)单元、氧化(EPO)单元等8个工艺装置,年产4万吨尼龙12。配套建设公用工程、辅助设施等。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许工
联系方式:0535-3387629
三、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以及主要内容
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接受委托--了解工程情况--征询有关部门意见--进行环境背景调查--环境质量现状监测--噪声、水、大气等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项目环保可行性及减缓措施--编制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
评价内容主要包括:建设项目概况及工程分析;建设项目周围环境现状;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分析、预测和评估;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措施及其技术、经济论证;建设项目对环境影响的经济损益分析;对建设项目实施环境监测的建议;环境影响评价的结论。
四、编制单位名称及联系人
联系人:刘工
联系方式:sdzhdzepc@163.com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对该项目选址的态度
(2)该项目建设对周围居民的影响的意见
(3)对该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及建议
(4)对该项目的总体态度
公众意见表下载地址: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W020181024369122449069.docx
六、公众意见的主要方式及起止时间
主要方式:以信函、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负责审批该项目环评报告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交意见。
起止时间:请在公告后10个工作日内,将您的意见及时反映给建设单位。
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九年一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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