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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网 > 2021年03月12日 > 拟在建项目 > 阜蒙县环保局关于2021年3月12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阜蒙县环保局关于2021年3月12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2021年03月12日 辽宁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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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1年03月12日 所属地区 辽宁省 进展阶段 项目审批
项目性质 行业领域 交通运输 行业类别 国道
项目详情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一、2021年3月12日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

    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文件

    1

    阜蒙县大板镇大板村有机黑木耳田园综合体项目

    辽宁省阜新市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大板镇大岭村第五组

    阜新龙源生态菌业有限公司

    辽宁绿城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拟建于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大板镇大板村五组,占地面积13300平方米,建筑面积2152平方米,主要建设智能立体棚9座、晾晒棚3座、木耳仓储设施、办公楼等。总投资480万元,环保投资3.5万元。

    1.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生产废水排至沉淀池内,沉淀后用于厂内绿化,不外排;生活废水排入厂区防渗旱厕内,定期清掏。

    2.对固体废物实施分类处理处置,实现“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一般固废全部综合处置。

     

    2

    正大阜新百万头生猪全产业链项目—饲料加工项目

    阜新蒙古族自治县阜新镇公官营子村

    正大畜牧(阜新)有限公司

    辽宁绿城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拟建于阜新蒙古族自治县阜新镇公官营子村,占地面积147亩,建筑面积12784平方米,主要建设生产主车间、原辅料、添加剂仓库、成品库房、钢板筒仓、科研办公综合楼及相关附属设施等。总投资18900万元,环保投资375万元。项目建成后可年产36万吨猪饲料。

    1、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生活污水排入旱厕,定期清掏。

    2、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原料卸料粉尘、石粉卸料粉尘和投料粉尘经各自布袋除尘器(处理效率99%)处理后,分别通过46米高排气筒排放;粉碎工段中粉碎机产生的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32米高排气筒排放,其余设备产生的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26米高排气筒排放;混合工段产生的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26米高排气筒排放;制粒筛选工段中制粒机冷却器产生的粉尘经旋风除尘器(处理效率90%)处理后通过32米高排气筒排放,其余设备产生的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26米高排气筒排放;成品散装工段产生的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32米高排气筒排放;粉尘需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79-1996)中相关限值要求。项目采用两台4吨蒸汽锅炉,燃料为天然气,产生的锅炉废气通过46米高排气筒排放,锅炉废气需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相关限值要求。

    3、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要求建设单位合理优化布局,选用低噪音设备,采用有效减震、隔声措施,并加强设备维护保养,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1类标准要求。

    4、对固体废物实施分类处理处置,实现“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一般废物全部综合处置。废空压机油和废树脂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建设单位应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和《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技术政策》中的有关规定进行管理,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二、公示期限:2021年3月12日-2021年3月18日

    三、联系电话:0418-6360797

    四、传真:0418-6360797

    五、通讯地址:辽宁省阜新市阜蒙县南环西引路凯旋国际公馆2#阜蒙县政务服务中心

    邮 编:123100

    六、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本次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 若有相关支持性文件,请在本栏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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