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 2018年08月03日 | 所属地区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进展阶段 | 环境影响评价 |
项目性质 | 行业领域 | 行业类别 |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管理规定(试行)》等相关要求,现对石河子市新安镇家旭养殖有限责任公司1.2万头生猪养殖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有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 工程概要
项目名称:石河子市新安镇家旭养殖有限责任公司1.2万头生猪养殖项目
建设地点:位于第八师142团良种连
建设规模:猪场占地面积60.3亩。项目现有生猪存栏量约为5700头,年出栏量1.2万头,其中仔猪约5200头,育肥猪约6800头。
建设内容:项目总建筑面积24451.37m2,建设标准化猪舍14栋、建筑面积20294.37m2,配套建设有办公区、饲料加工区、出猪台、兽医室、库房及粪污处理设施等。
二、 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一)环评工作程序
接受建设单位委托┅┅现场踏勘、资料收集、交流┅┅环境现状监测┅┅报告编制┅┅专家技术评审┅┅报告修改┅┅报批(环保部门)
(二)主要工作内容
在对项目建设场地周围环境现状质量状况的调查基础上,对项目运营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改进的对策和措施,制定跟踪监测的方法和环境管理制度。
三、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 根据您所掌握的情况,您认为项目在运营过程中可能造成的影响有哪些?对您的工作和生活会带来什么样的影响(包括有利的和不利的影响)?
2、 项目在运营过程中,您担心什么问题?关心什么问题?
3、 您认为项目的实施对当地经济的发展是否有利?利大于弊还是弊大于利?
4、 您认为项目在运营过程中应该采取什么样的对策和措施?有何建议和要求?
5、 您是否支持项目运行?
四、 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石河子市新安镇家旭养殖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地点:新疆石河子市新安镇良种连
联 系 人:王庆东
联系电话:18999732932
通讯地址:新疆石河子市新安镇良种连
邮箱:2875408528 @qq.com
五、 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本次公示主要采取网上公示和现场公示的形式进行。网上公示发布在第八师环保局网站,现场公示主要在项目所在地良种连进行。
公示期十天,公众可以通过向网站提交、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环评工作的建议。
石河子市新安镇家旭养殖有限责任公司
2018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