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4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8年1月30日-2018年2月5日(共5个工作日)。
电话:0817-5528151
地址:南部县政务中心环保局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年生产60万套机械配件生产 |
南部县工业集中区 |
年生产60万套机械配件生产 |
北京万澈环境科学与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占地面积约20亩,因公司产品发生改变,原生产水泵变更为机械配件,建设性质为改扩建。主要建设内容有:铸造车间1300m2,数控车间700m2,精工车间900m2,抛丸车间250m2,加工中心1280m2,钳工车间490m2。仓储工程:原料库房、数控库房、毛坯库房、五金库房、成品区、油类库房等。公用辅助工程:配电房、循环水池、空压机房、试验室、食堂、供水、供电、排水等。环保工程:废水处理设施、废气治理设施、固废收集暂存设施等。项目总投资3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7.1万元,占总投资的4.88%。项目已建成,属补做环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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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建设及运营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必须贯彻执行“预防为主、保护优先”的原则,落实项目环保资金,落实单位内部的环境管理部门、人员和管理制度等工作。与项目同步开展环保相关设施的设计,将环保措施纳入招标、施工承包合同中。项目建设需同步开展环境信息公示公告工作。 (二)落实营运期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冷却水循环利用,不外排;生活废水经“隔油池+污水预处理池”处理后通过污水管网进入南部县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 (四)落实废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中频炉废气由5处移动式顶置集气罩收集后经气箱脉冲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抛丸粉尘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有组织排放;食堂须安装油烟净化器。以项目铸造车间和抛丸车间为边界各设置50m大气卫生防护距离,该距离内目前尚无居民居住,今后在此距离内不得新建学校、居民住宅、医院等敏感目标。 (五)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通过优化平面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采取消声减振,并加强车辆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等措施降低噪声污染,防止噪声扰民。 (六)落实固体废弃物收集处置措施。生产固废需回收再利用;生活垃圾收集后及时清运至附近垃圾暂存点;项目产生的废切削液、废机油、废防锈油等收集后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项目须设置危废暂存间,并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物控制标准》(GB18597-2001)进行防雨防渗防漏处理。 2、项目进行了环评受理公示,未收到反对意见。 |
2 |
陈家店村蜀翔砂石场砂石加工 |
南部县碾盘乡陈家店村4组 |
陈家店村蜀翔砂石场砂石加工 |
吉林灵隆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位于南部县碾盘乡陈家店村4组,占地58.7亩,主要进行天然河砂、碎石、机制砂的生产,年产0.5mm-1.0mm天然河砂1万吨、0-4mm机制砂4万吨、1.0cm-3.0cm碎石3万吨。项目不含河道砂石开采,其主体工程包括:河砂加工区、碎石加工区;原料堆场1处,面积2000m2;成品堆场1处,面积2000m2。公辅工程:地磅房、供水、供电、办公及生活设施。环保工程:废水、废气、噪声、固废等处置设施和措施。项目总投资2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1.5万元,占总投资的7.6%。该项目已建成投运,属补做环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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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建设及运营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必须贯彻执行“预防为主、保护优先”的原则,落实项目环保资金,落实单位内部的环境管理部门、人员和管理制度等工作。与项目同步开展环保相关设施的设计,将环保措施纳入招标、施工承包合同中。项目建设、营运需同步开展环境信息公示公告工作。 (二)落实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落实施工期生产生活废水、生活垃圾处理措施,加强施工期间各项环保设施运行、维护和管理,确保正常运行。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加强施工道路清扫和洒水降尘工作,消除和减轻扬尘、噪声对周围环境的不利影响。 (三)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须严格实施雨污分流;厂区设置导流边沟,建设初期雨水沉淀池10m³;设置轮胎冲洗凹形槽,车辆冲洗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农地施肥,不外排;河砂泥浆废水、机制砂生产废水需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污水处理设施和措施,并回收用于各生产工序,严禁废水排入嘉陵江。 (四)落实废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区域运输道路硬化,设置运输道路洒水、堆场洒水设施,地面及时清扫保洁,运输车辆和堆场采用篷布覆盖,严禁超速超载。对砂石生产区域建立厂房进行封闭加工,破碎机、筛分机、制砂机安装喷淋管道,输送带转运点安装喷淋装置,在生产厂房顶部安装喷雾系统,采用湿法作业有效抑尘。以厂区边界设置50m卫生防护距离,该距离内现无居民居住,今后在此距离内不得新建学校、居民住宅、医院、自来水厂、食品厂等敏感目标。 (五)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厂区内道路靠居民点以及车辆运输经过居民点时,需采取限速、限载、禁止鸣笛等措施。项目主要产噪设备置于建构筑物内,采取合理布局、制砂机、圆锥机等高噪声设备落实消声减振等措施。严格控制生产作业时间,严禁夜间生产,防止噪声扰民。项目边界噪声须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 (六)落实固体废弃物收集处置措施。生产固废回收再利用;生活固废收集后运至附近垃圾暂存点,由环卫部门清运至县城垃圾填埋场进行处置。废机油及沾油废物等危险废物收集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项目须设置1个危废暂存间并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物控制标准》(GB18597-2001)进行防雨淋防渗漏防流失处理。项目区域严禁设置燃油储存罐等设施,装载机等需用燃油随用随买。 (七)高度重视环境安全和社会稳定工作。确保项目建设满足保护环境的相关要求,及时妥善处理公众反映的环保意见,做好解释沟通工作,杜绝因环境问题引发社会不稳定因素产生。 2、项目进行了环评受理公示,未收到反对意见。 |
3 |
金泰中央金座 |
南部县迎宾大道 |
金泰中央金座 |
泸州工投格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建设净用地面积82339.05m2(约123.5亩),总建筑面积325888.99 m2。其中地上计入容积率建筑面积288104.25 m2(包括居住273784.05 m2,配套用房376.42 m2,公建(商业)m2),地上不计容面积1549.77 m2,地下建筑一层,建筑面积36234.97 m2。主体工程包括:住宅楼(1#-14#楼、B01#-B18#楼及Y01#、Y02#共32栋楼,总建筑面积为273784.25m2。其中1#-13#为高层住宅;1#、2#为25F;3#-10#为33F、11#-13#为32F。Y01#、Y02#、14#为多层住宅,其中Y01#、Y02#为6F,14#为3F。B01#-B18#为3F联排住宅。共计住户2515户);商业用房(总建筑面积为288104.25 m2,分别设置与项目S01#、S02#临街一排2F及14#楼1F);物管用房、文化活动室(1间,位于项目主入口右侧,13#楼1F建筑面积约182.25 m2);地下室(位于项目各层楼-1F,主要设置为地下车库及设备用房,总建筑面积为36264.97 m2)。辅助工程:供排水、供电、供气、消防、道路、物管用房等。环保工程:废水处理设施、废气处理设施、固废收集暂存设施、噪声防治设施、绿化等。项目分四期建设,总投资42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91.5万元,占总投资的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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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建设及运营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必须贯彻执行“预防为主、保护优先”的原则,落实项目环保资金及单位内部的环境管理部门、人员和管理制度等工作。与项目同步开展环保相关设施的设计,将环保措施纳入招标、施工承包合同中。项目建设需同步开展环境信息公示公告工作。 (二)开工前,必须对建筑噪声扰民一事向周围居民进行告知;施工期要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和先进的工艺,产噪设备应尽量远离居民楼等敏感目标。优化项目平面布置,优化施工时序,建筑施工噪声必须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规定的标准,减少噪声对周围居民的影响。未经批准,不得在夜间施工。 (三)施工期应进行文明施工,并采取封闭隔离措施,施工建筑须拉上密实的防护网和专用施工篷布,防护布的高度应始终高于建筑高度,施工场地周围须用隔板与外界隔离,项目区不设置混凝土搅拌站。严格按《四川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南充市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的要求,建筑工地全面落实“一硬四有”, 做到“六必须”、“六不准”,采取措施有效控制、降低和防止扬尘、弃土对周围环境的污染;风速超过四级,应停止施工。施工废水经沉淀后循环使用,生活污水旱厕收集后综合利用。 (四)建筑材料要尽量选用环保型材料,公共场所须安装高效节能灯,选用节水型设备。未经环保部门批准不得在项目楼顶架设产生电磁辐射的移动通讯装置。 (五)按“报告表”提出的 “雨污分流”原则建设排水系统,安装空调冷凝水收集管道。营运期生活污水进入污水预处理设施(3个,总容积1200m3),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排放标准后经污水管网进入南部县河东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 (六)合理布局备用发电机、水泵、配电室位置。发电机燃油废气须通过专用烟道收集至楼顶排放,住宅楼厨房须统一设置油烟烟道至楼顶。商业用房严禁引入产生辐射、恶臭、强噪声和生产加工型行业。商业用房未设计专用烟道的,不得开设餐饮业,商业油烟经油烟净化设施处理后通过烟道至楼顶高空排放;地下车库应安装通风换气设施。小区使用天然气等清洁能源,禁止使用燃煤。 (七)优化项目平面布置和户型设计,合理布置各噪声源,发电机、水泵、地下室通风换气机等主要产噪设备须采取隔声减振措施;加强商铺规范管理,严格控制营业时间;合理布置车辆出入口,进出车辆禁鸣;加强防护绿化带及小区内周围绿化建设,确保项目噪声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 (八)小区内需合理设置垃圾收集桶(箱)等暂存设施,生活垃圾日产日清,并统一由环卫部门收集转运至县城垃圾处理场进行处置;污水预处理池应定期清淘,池底污泥应清运至垃圾填埋场进行无害化处置;餐厨垃圾和隔油池油渣须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2、项目进行了环评受理公示,未收到反对意见。 |
4 |
锦利别苑项目 |
南部县城北片区景观大道西侧 |
锦利别苑项目 |
四川省国环环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占地面积22460m2,总建筑面积83701.56m2。项目主体工程:新建9栋商住楼,商业面积共计5432m2,住宅面积共计61651m2,规划住户504户。辅助工程:供排水、供电、供气、消防、道路、物管用房等。环保工程:废水处理设施、废气处理设施、固废收集暂存设施、噪声防治设施、绿化等。项目总投资16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15.7万元,占总投资的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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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建设及运营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必须贯彻执行“预防为主、保护优先”的原则,落实项目环保资金及单位内部的环境管理部门、人员和管理制度等工作。与项目同步开展环保相关设施的设计,将环保措施纳入招标、施工承包合同中。项目建设需同步开展环境信息公示公告工作。 (二)开工前,必须对建筑噪声扰民一事向周围居民进行告知;施工期要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和先进的工艺,产噪设备应尽量远离居民楼等敏感目标。优化项目平面布置,优化施工时序,建筑施工噪声必须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规定的标准,减少噪声对周围居民的影响。未经批准,不得在夜间施工。 (三)施工期应进行文明施工,并采取封闭隔离措施,施工建筑须拉上密实的防护网和专用施工篷布,防护布的高度应始终高于建筑高度,施工场地周围须用隔板与外界隔离,项目区不设置混凝土搅拌站。严格按《四川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南充市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的要求,建筑工地全面落实“一硬四有”, 做到“六必须”、“六不准”,采取措施有效控制、降低和防止扬尘、弃土对周围环境的污染;风速超过四级,应停止施工。施工废水经沉淀后循环使用,生活污水旱厕收集后综合利用。 (四)建筑材料要尽量选用环保型材料,公共场所须安装高效节能灯,选用节水型设备。未经环保部门批准不得在项目楼顶架设产生电磁辐射的移动通讯装置。 (五)按“报告表”提出的 “雨污分流”原则建设排水系统,安装空调冷凝水收集管道。营运期生活污水进入污水预处理设施(2个,总容积220m3),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排放标准后经污水管网进入南部县河东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 (六)合理布局备用发电机、水泵、配电室位置。发电机燃油废气须通过专用烟道收集至楼顶排放,住宅楼厨房须统一设置油烟烟道至楼顶。商业用房严禁引入产生辐射、恶臭、强噪声和生产加工型行业。商业用房未设计专用烟道的,不得开设餐饮业,商业油烟经油烟净化设施处理后通过烟道至楼顶高空排放;地下车库应安装通风换气设施。小区使用天然气等清洁能源,禁止使用燃煤。 (七)优化项目平面布置和户型设计,合理布置各噪声源,发电机、水泵、地下室通风换气机等主要产噪设备须采取隔声减振措施;加强商铺规范管理,严格控制营业时间;合理布置车辆出入口,进出车辆禁鸣;加强防护绿化带及小区内周围绿化建设,确保项目噪声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 (八)小区内需合理设置垃圾收集桶(箱)等暂存设施,生活垃圾日产日清,并统一由环卫部门收集转运至县城垃圾处理场进行处置;污水预处理池应定期清淘,池底污泥应清运至垃圾填埋场进行无害化处置;餐厨垃圾和隔油池油渣须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2、项目进行了环评受理公示,未收到反对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