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 2019年09月02日 | 所属地区 | 福建省 | 进展阶段 | 环境影响评价 |
项目性质 | 行业领域 | 行业类别 |
年产鲍鱼网箱200吨及海上塑料球100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
我公司委托中检集团福建创信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对“年产鲍鱼网箱200吨及海上塑料球100吨项目”开展环境影响评价。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环发【2015】162号)有关规定,特此公告该项目的有关信息: 一、工程概况和内容 连江县苔菉镇后湾村冠豪渔需加工制品厂的年产鲍鱼网箱200吨及海上塑料球100吨项目位于连江县苔菉镇后湾村地笼里风电公里内侧。该项目总投资额200万元,租赁原有厂房,占地面积560m2,租赁面积560m2。项目建成后年产鲍鱼网箱200吨及海上塑料球100吨项目。 二、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1)水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不产生外排的生产废水,只外排生活污水。本项目生活污水经过化粪池、地埋式生化处理后,各污染物的排放浓度为COD 100mg/L,BOD5 20mg/L,SS 70mg/L,氨氮15mg/L。则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后,被员工用于自种菜地的有机肥水使用,不对外排放。因此化粪池处理生活污水可行。 (2)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废气经过采取相关废气处理措施之后,非甲烷总烃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非甲烷总烃最高允许排放浓度≤120mg/m3;15m高排气筒排放速率≤10kg/h;无组织排放周界外浓度最高点≤4.0mg/m3;颗粒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927-1996)表2中颗粒物的排放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的颗粒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150mg/m3;15m高排气筒排放速率≤3.5kg/h;无组织排放周界外浓度最高点≤1.0mg/m3。 (3)声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主要噪声源来自于生产车间的设备运转。根据预测分析,经过厂房隔声及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 (4)固体废物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实施后,全厂固废均得到合理妥善处置,不会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对周围环境影响可以接受。 三、公众索取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⑴ 报告表简本公示 本报告表编制完成后,同时制作了环评报告表简本。 公众可以在相关信息公开后,可以通过电子邮件、信函方式向环评单位及建设单位咨询。 ⑵公众索取信息的期限:即日起10个工作日。 四、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连江县苔菉村后湾村冠豪渔需加工制品厂 联系地址:连江县苔菉镇后湾村地笼里风电公里内侧 联系人:何先生 联系电话:13950253390 评价单位名称:中检集团福建创信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新店镇猫岭路9号C区厂房7#厂房二层B13区 联系人:小林 联系电话及传真:0591-83511188
连江县苔菉村后湾村冠豪渔需加工制品厂 2019年9月1日
|
为您推荐 福建省 相关的其他招标项目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