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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年7月3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2018年08月28日 福建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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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18年08月28日 所属地区 福建省 进展阶段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项目规模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开工时间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竣工时间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资金来源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资金到位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项目预算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项目业主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项目负责人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联系方式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建设地址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项目详情
  • *****环境保护局

    关于****年*月*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年*月*日我局拟对*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年*月*日-****年*月*日(* 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

    传    真:****-*******

    通讯地址:******银湖路**号莲福大厦*楼

    邮政编码: ******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方便米粉生产线项目

    ****轻工食品工业园美禾三路***号厂房第四层

    **琪思妙想食品有限公司

    中环华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选址于****轻工食品工业园美禾三路***号厂房第四层,项目总投资***万元,生产厂房为租赁,租赁面积****.**m*,项目员工**人,单班制,每天生产*小时,年生产***天,年生产方便米粉**t,项目环保投资为**万元,占总投资的**%。

    一、有关环境保护标准与控制要求

    (一)根据《***环境功能区划》(第三次修订,****年),该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的二级标准。调料包制作产生的恶臭污染物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表*排放标准。油烟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表*排放标准,油烟最高允许排放浓度≤*.*mg/m*

    (二)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经处理达标后应接入*政污水管网纳入**污水处理厂处理。外排水排放标准执行《***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表*中三级排放标准(其中,COD≤***mg/L;BOD*≤***mg/L;SS≤***mg/L;NH*-N≤**mg/L,总磷≤*.*mg/L;动植物油≤***mg/L)。

    (三)根据《***环境功能区划》(第三次修订),本项目所在区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的*类标准。项目应合理布设高噪声源,做好隔声、消音降噪措施。厂界噪声排放标准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中的*类功能区排放标准的要求(昼间≤**dB,夜间≤**dB)。

    (四)厂区一般工业固废贮存、处置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以及《关于发布<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等*项国家污染物控制标准修改单的公告》(****年第**号,环境保护部,****年*月*日)等相关标准。按照国家关于固体废物处理的有关要求,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理和处置。

    (五)建设单位在运营过程中,应当严格按照所购买的主要污染物排放指标和排污许可证的管理要求执行。该项目国家重点控制的四项主要污染物新增的排放总量(工业源)核定为:化学需氧量*.****吨/年,氨氮*.****吨/年。(通过海峡股权交易中心交易获得,***排污权交易凭证编号:**************-*)。

    二、必须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按申报内容进行建设,老化工序采用集中供热进行加热,禁止使用煤、重油等非清洁型能源。做好生产车间的合理布局和有关生产环境净化、防护工作,按要求建设封闭式洁净生产场所,油烟废气配套建设净化设施,处理后经专用烟道引至高空排放。落实调料包蒸煮过程异味除臭防治措施,有效减少废气无组织排放,确保废气达标排放。废气排放口和排气筒高度应符合规范化要求,具备采样监测条件。

    (二)生活污水纳入厂区配套建设的三级化粪池处理,生产废水应配套建设废水处理设施进行处理,处理达标后的外排污水应接入*政污水管网,进入**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污水排放口应按规范化要求建设。

    (三)选用低噪声设备,落实高噪声设备的减振、消音、隔声等防治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四)工业固废应实施分类处理、处置,做到“**化、减量化、无害化”。按规范要求配套固废分类暂存场所,落实废弃包装材料、边角料的**化利用,油脂废弃物应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

    碳纤维制品生产加工项目

    *****工业集中区**园***号四楼***室

    **凌客工贸有限公司

    中环华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选址于*****工业集中区**园***号四楼***室用于建设碳纤维制品生产加工项目,总建筑面积****m*,总投资***万元,年加工碳纤维自行车架****台、碳纤维自行车轮圈****个,项目环保投资为**万元,约占总投资的**%。

    一、有关环境保护标准与控制要求

    (一)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处理达标后接入*政污水管网,纳入**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废水排放标准执行《***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表*中三级排放标准(COD≤***mg/L;BOD*≤***mg/L;SS≤***mg/L;NH*-N≤**mg/L;总磷*.*mg/L)。

    (二)根据《***环境功能区划》(第三次修订,****年),该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的二级标准。生产废气排放标准执行《***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表*中排放标准,其中,“颗粒物”排放浓度≤***mg/m* ;“二甲苯”排放浓度≤**mg/m* ;“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mg/m*。排放口高度不低于**米,若排气筒高度不能达到高出周围***m半径范围的建筑物*m以上要求,应按其高度对应的排放速率限值的**%执行。

    (三)根据《***环境功能区划》(第三次修订),本项目所在区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的*类标准。厂界噪声排放标准执行《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中的*类功能区排放标准的要求(昼间≤**dB,夜间≤**dB)。

    (四)厂区一般工业固废贮存、处置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危险废物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以及《关于发布<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等*项国家污染物控制标准修改单的公告》(****年第**号,环境保护部,****年*月*日)等相关标准。按照国家关于固体废物处理的有关要求,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理和处置。

    (五)建设单位在运营过程中,应当严格按照所购买的主要污染物排放指标和排污许可证的管理要求执行。该项目国家重点控制的四项主要污染物新增的排放总量(工业源)核定为:化学需氧量≤*.****吨/年;氨氮≤*.****吨/年(通过海峡股权交易中心交易获得,***排污权交易凭证编号:**************-*)。

    二、必须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落实节水措施,满足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喷漆废水、洗涤塔废水纳入配套建设废水处理设施处理,生活废水纳入厂区配套建设的三级化粪池处理,处理达标后的外排水应接入*政污水管网进入**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二)做好有机废气污染防治工作,严格落实《***环境保护局关于加强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第二阶段)通告》(厦环控〔****〕*号)的有关要求,落实喷漆、烘干、补土等生产线或场所密闭措施,结合生产线布局,合理配置高效收集设施和治理设施进行净化处理。烘干、喷漆、补土等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收集通过“UV光催化氧化+活性炭吸附”净化治理设施净化处理。打磨粉尘经收集后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有组织达标排放。使用低苯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的油漆、稀释剂等,加强各项废气治理设施设计方案优化和运行维护管理,确保各类废气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和有组织排放。排气筒建设应符合规范化要求,具备采样监测条件。

    (四)落实加工车间门窗、墙体隔声降噪措施,选用低噪声机加工设备。合理布置噪声源,避免高噪声设备靠近厂界;高噪声设备应采取减振、隔声、消声防治措施。运营期应对设备进行维护、维修,以保证高噪声设备正常运行,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五)工业固废应实施分类处理、处置,做到“**化、减量化、无害化”。按规范要求配套固废分类暂存场所,做好危险废物分类分区暂存场所防渗、防漏、防淋等污染防范措施。废活性炭、漆渣、化学品包装容器等危险废物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规定委托有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禁止将危险废物提供或者委托给无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处理,并严格实行转移联单制度和申报登记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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