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 2018年10月23日 | 所属地区 | 广东省 | 进展阶段 | 环境影响评价 |
项目性质 | 行业领域 | 行业类别 |
铭钤公众意见采纳或者不采纳的说明(公示版本).pdf铭钤(中山)精密五金有限公司技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送审稿)-compressed.pdf铭钤(中山)精密五金有限公司现委托广东顺德环境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铭钤(中山)精密五金有限公司技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的要求,现向公众公告该项目信息。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铭钤(中山)精密五金有限公司技改扩建项目 2、建设地点:中山市小榄镇工业区工业大道南7号 3、建设单位:铭钤(中山)精密五金有限公司 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广东顺德环境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5、项目概况:铭钤(中山)精密五金有限公司位于中山市小榄镇工业区工业大道南7号,从事专业电镀工作。本次技改扩建项目占地面积28268.1 m2,建筑面积49900.3m2,总投资额1500万元,技改扩建后将建成电镀生产线20条,分别为滚镀五金生产线2条、挂镀五金自动线12条、挂镀五金半自动线3条、挂镀五金首饰手动线3条,电泳线3条。镀种涉及铜、镍、金、银、仿金、锌和铬等。 8、公众参与情况 本项目影响范围内参与调查的2家单位中,2家单位同意本项目的建设。本项目调查100人中,100人均同意本项目建设,并提出污染物要达标排放和做好防治污染措施的建议。 二、项目建设过程、主要影响评价、环境保护措施有效性分析、主要结论及公众参与情况 铭钤公司于2002年成立,于2004年3月2日经中山市环境保护局获批搬迁至中山市小榄镇工业区工业大道南7号并投产建设(中环建表[2004]第00052号)。铭钤公司于2010年进行扩建,并于2010年12月取得中山市环保局关于《铭钤(中山)精密五金有限公司扩建印刷、咬板工艺及生产设备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中环建表[2010]1012号)。2015年7月,铭钤公司向中山市环境保护局小榄分局申报《企业生产设备或工艺非重大变化自述表》,将原有主要生产设备升级换代后变更为:自动电镀生产线6条、5条半自动电镀线、3条滚镀生产线。中山市环境保护局以《关于铭钤(中山)精密五金有限公司生产设备非重大变化处置意见的函》予以备案确认,项目自建设以来未收到任何有关环境保护方面的投诉。环评文件中要求的环境保护措施基本落实到位,污染物排放均达到了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要求。 企业生产过程中主要污染源有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环境风险。根据环境影响回顾性评价,企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气对环境的影响较小,企业已采取了严格的环境保护措施和风险防范措施,生产过程对环境影响可以得到有效控制,企业生产过程中严格落实已采取的环保措施,基本未对环境产生明显影响。企业存在多种危险化学品,但均未构成重大危险源,环境风险可接受,企业自建设以来未发生过重大的环境风险事故。 企业在工艺生产中采取严格的环境保护措施,生产废水分类收集排入所属中山市龙山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经深化处理后达到排放标准后,排入拱北河,项目生活污水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由污水管网进入小榄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大气污染源在达标和非正常排放情况下,在污染源下风向2.5 km区域内均无超标点,污染源对环境的影响在大气环境质量控制范围内,能满足区域环境功能区划要求。经调查,企业废气的排放均未出现超标排放。通过合理布局和有效的噪声处理设施,噪声环境满足环境功能区划要求。企业对固体废物采用分类收集、存储、处置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已委托相关资质单位进行处理处置,固体废物去向明确,处理处置率达到100%。企业切实落实了采取现有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加强职工的安全生产教育,提高风险意识,有效避免废气事故排放对周围大气环境的不良影响。 三、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铭钤(中山)精密五金有限公司, 地址:中山市小榄镇工业区工业大道南7号, 联系人:何总,联系电话:0760-22237361。 五、承担环境影响后评价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估机构:广东顺德环境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新城区兴业路2号; 联系电话:020-38085265; 传真:020-38085265; 联系人:林工。 六、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书的查阅方式和期限 本次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书存放于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公众也可于本公示文件公示期间(2018年10月8日至2018年10月19日)在广东顺德环境科学研究院网站(http://www.sdies.com/)查阅,公众认为必要时可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后评价机构索取本环境影响后评价相关信息。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范围:受企业生产运行直接影响或间接影响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关注该环境影响后评价的单位和个人。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有:①对项目建设以来环境影响的意见和建议;②对环保措施的有效性的意见和建议;③对本报告环境影响后评价结论的意见。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期限和主要方式 方式:公众可通过信件、电子邮件、传真、电话等联系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或建设单位反映自己的意见或建议,供政府主管部门、建设单位、评价单位听取参考。期限:信息公开后10个工作日内(即2018年10月8日至2018年10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