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 2019年04月10日 | 所属地区 | 安徽省 | 进展阶段 | 环境影响评价 |
项目性质 | 行业领域 | 行业类别 |
巢湖市宏光矿业有限公司建设2个300吨级码头泊位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已由安徽三的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承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的规定,现将建设2个300吨级码头泊位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主要内容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建设2个300吨级码头泊位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单位名称:巢湖市宏光矿业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巢湖市散兵镇港区桥湾作业区北侧3号、4号码头。
建设规模:本项目建设2个300吨级货运码头泊位,设计年吞吐量100万吨(仅为输出货物)(主要为石子、石粉)。具体建设方案为建设2个300吨级作业泊位,每个作业码头泊位平台尺寸为10×6m,岸线长度为60m,通过双栈桥与后方陆域连接,栈桥两侧用H型焊接成龙门架护栏,护栏高4.5米,陆域主要为车辆掉头,每个作业泊位港区陆域用地总面积约800㎡。并配套码头运输道路、临时堆场及管理用房等辅助设施。
总投资:项目总投资250万元。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巢湖市宏光矿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主任
联系电话:13856542885
三、承担评价任务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名称:安徽三的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夏主任
联系电话:13705658156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本次评价工作分为准备阶段、现场工作阶段、报告书编制三个阶段,各阶段主要工作内容如下:
(1)准备阶段
评价机构现场踏勘、资料收集;环境影响因素识别与评价因子筛选,确定评价重点;确定各项评价工作等级,进行项目公示。
(2)现场工作阶段
评价机构现场调查、资料收集;环境现状监测与类比调查(环境空气、地表水、噪声生态等);进行公众参与调查。
(3)报告书编制阶段
工程分析及类比调研;数据处理分析计算、资料汇总;环境影响预测评价;本项目可能产生的对环境(空气、水体、声和生态环境等)的影响进行论证及预测;对项目进行公示,并向公众发放环评全本或提供网络链接的方式使公众了解项目产生的环境影响,进行公众意见问卷调查或召开公众座谈会;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给出项目环境可行性评价结论,提出环保措施及建议)。
本次环境影响评价主要工作内容如下:
(1)在环境现状监测和生态现状调查基础上,根据调查和预测评价结果,评价项目实施对环境和生态可能造成的影响;
(2)对工程造成的不利环境和生态影响提出防治对策和减免措施;
(3)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项目建设的可行性,为决策和环境管理提供依据。
五、征求公众意见主要事项
本公示征求公众意见主要是在环保方面的意见及建议,即您认为本项目建设过程中及建成后对您的居住环境和周围环境所造成的影响,或者就减轻影响采取的措施方面的意见及建议,在环评报告中将充分考虑到您所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在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反映,欢迎公众积极参与并提出宝贵意见。
巢湖市宏光矿业有限公司
安徽三的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2018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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