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土门镇仓房沟建筑用石料场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的第一次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项目情况: 项目名称:***土门镇仓房沟建筑用石料场项目 项目地点:**省******土门镇辽坡村三组 建设单位:*****矿业有限公司 建设概况:设计年生产**万立方米各种规格的灰岩矿建筑用石料,采场面积*.****平方千米,开采方式为露天开采。就地加工后运往**武当水泥有限公司生产商品混凝土。 二、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矿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盛工(***********) 三、审批机关、环评单位及联系方式 审批机关:***环境保护局 联系电话:****-******* 环评单位:***环境工程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联系人:苗工(***-********)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内容 (*)公众对项目的了解程度及所持的态度; (*)公众认为项目将产生哪些积极影响或消极影响; (*)公众对项目选址的意见; (*)如何妥善解决项目带来的环境影响问题; (*)公众对工程环境影响方面的意见。 五、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为:接受环评任务→现场踏勘、资料收集→环境现状调查与监测→公众参与调查→编写环境影响报告书→环保部门审批。 *、主要工作内容:主要工作内容为阐明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渠道 为了解和听取各界人士和项目周边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将公众意愿反映到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措施中,同时完善环评工作。请您对以上几个问题踊跃发表自己的意见和看法。可来电、来函或预约上门交谈。 七、公示日期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届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