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公 示
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国家环保总局环发****[**]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我单位向公众公告如下信息: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御**
项目概要:**御**小区位于*****南路*号。总投资*.*亿元,占地面积约*****.**平方米,建筑面积*****.**平方米。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寄信、电话
联系人:高玉辉 电话:********
地址:*****南路*号
三、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
联系方式:吉显东 电话:****-******** 传真:****-********
地址:***仙女镇舜天路***号 邮编:******
四、环评工作程序及主要内容
对建设项目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论证项目建设在环境保护方面的可行性,给出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五、公众意见主要事项
对项目所在区域当前环境质量现状满意程度、最担心项目建成后产生的环境问题、总体要求和意见。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采取信函(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传真、电话、座谈会等方式提出自己的意见。
即日起**日内(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公众可采取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传真、电话等方式,发表对工程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发表意见的同时请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本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项目的规划单位、设计单位**府环保部门反映。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日内提出反馈意见。
二�一二年三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