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正兴橡胶助剂有限公司鹤壁分公司委托河南青水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承担年产1000吨橡胶抗氧硫化剂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规定和生态环境部2018年7月16日发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要求,现将拟建项目环评的有关情况进行第一次公示。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年产1000吨橡胶抗氧硫化剂项目
建设性质:改建
建设地点:鹤壁市山城区宝山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桐家庄村东3号
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占地约2000平方米,利用鹤壁市金诚化学助剂公司现有年产2100精细化工产品项目车间生产车间、仓库,建筑面积共约1200平方米,建设年产1000吨橡胶抗氧硫化剂生产线条。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济南正兴橡胶助剂有限公司鹤壁分公司
联系电话:0392-2439997
联系人:赵总
地址:鹤壁市山城区宝山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桐家庄村东3号
三、环境影响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
编制单位名称:河南青水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1310651684@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n1RfblGpw22a_1reZffLbQ。提取码:mqno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书面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发表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通过发送电子邮件、邮寄等形式将建议和意见发送给建设单位。
请个人公众在参与公众参与调查过程中提供准确的个人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经常居住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单位公众提供单位名称、社会信用代码、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信息。
济南正兴橡胶助剂有限公司鹤壁分公司
2021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