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 2018年08月10日 | 所属地区 | 江西省 | 进展阶段 | 环境影响评价 |
项目性质 | 行业领域 | 行业类别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的要求,为推进和规范鄱阳县省管河道采砂规划(2018-2022年)环境影响评价活动中的公众参与,现将该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信息予以公示,以便广泛了解公众对该规划建设的态度以及环保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规划概况和内容
鄱阳县省管河道采砂活动由鄱阳县河砂资源管理局统一管理,省管河道规划有4个采砂区,分别为饶丰程家可采区(1#)、饶丰蔡家可采区(2#)、邹家可采区(3#)、太阳埠中洲可采区(4#),具体涉及鄱阳县昌江及饶河等水域,采砂船上设置临时原料砂场(基本上即采即售),不设置采砂弃料堆场,采砂区总面积约0.25km2,预计可利用采砂总量为82.63万m3,采砂产品类型为细砂、中砂、圆砾。
二、规划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鄱阳县河砂资源管理局
联系人:黄冬平 联系方式:13507035670
三、规划评价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该规划已委托高科环保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环评机构名称:高科环保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津淮街东美花苑16幢2楼
联系人:王工联系电话:0791-88682017
传真:0791-88682017电子邮箱:wpy004@163.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本次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按照《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国家法律法规要求进行。
(1)工作程序
接收委托—环境信息公告—环境现状出初步调查—初步规划分析—确定评价范围和评价内容—规划分析—环境质量现状调查和监测—环境影响评价—编写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公众参与和第二次环境信息公告—环保主管部门审核和批准,其中公众参与贯穿整个环评过程。
(2)主要工作内容
分析本规划实施建设过程中的环境影响因素,调查所在地区的环境现状质量,分析、预测、评价规划建设对各项环境要素及保护目标的影响,收集公众意见和建议,提出减轻环境污染的预防、控制和管理措施,提出环评结论等。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为规划所在区域居民以及对规划关心的公众。
(2)征求意见的主要事项
①对本规划所在区域环境质量的看法;②对目前区域范围内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的认识;③对本规划的实施建设是否认可;④本规划运营过程中可能存在的环境问题;⑤对本规划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⑥对本次公众意见调查公众的建议。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建设单位在规划所在地通过发放公众参与表格、文本公示等形式发布公告。公众可通过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传真等方式,发表对本规划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公众提出意见的时间为本公示发布后十日内。
[注]: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鄱阳县河砂资源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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