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 2018年02月09日 | 所属地区 | 四川省 | 进展阶段 | 环境影响评价 |
项目性质 | 行业领域 | 行业类别 |
威远县凉山石材厂建筑用砂岩开采及加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已确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建筑用砂岩开采及加工项目
2、建设性质:新建
3、建设地点:威远县两河镇凉山村
4、建设单位:威远县凉山石材厂
5、项目规模:该厂开采矿种为建筑用砂岩,矿区面积为0.0164km2,生产规模为1.5万m3/a,开采方式为露天开采。
(二)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威远县两河镇凉山村5组
联系人:冯琳杰
联系电话:15183299992
(三)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四川省国环环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锦华路三段88号汇融国际1号楼E座17层
联系人:朱工
联系电话:028-83395555
邮箱:61590711@qq.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要求,威远县凉山石材厂委托四川省国环环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承担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环评工作程序如下:
①根据国家《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确定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类型;
②研究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标准文件、技术文件并进行初步环境调查;
③环境影响因素和评级因子筛选确定评价重点;
④确定评价等级和实施方案;
⑤评价环境影响;
⑥给出评价结论并提出环保措施和建议。
环评工作的主要内容:
①建设项目工程分析;
②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
③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④环境保护措施及其可行性论证;
⑤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
⑥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
⑦环评影响评价结论。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次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为了解公众对环境现状的满意程度、对项目的了解程度、对项目建设的态度、提出的减轻环境影响的意见和建议以及公众对项目的其它意见。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可以通过网站提交、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传真、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本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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