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排水管理办公室拟建设“***临平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为了听取项目所在地单位和个人对该项目在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要求,现将本项目概况、污染防治措施和对环境影响进行公示。有关单位或个人可在公示时间(****年**月**日至**月**日)内向建设单位、审批部门、地方环保局和环境影响评价单位致电或致函告知,特此公示。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临平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
*、建设内容:**临平污水处理厂*座(包括污泥半干化处理设施)、尾水排放管线总长度约**km及**万吨/日规模钱塘江排放口。
*、建设规模: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建设规模为**万吨/日,污泥半干化处理设施规模为**吨DS/日。主要服务范围包括临平副城四个街道(临平街道、**街道、南苑街道、星桥街道)、**经济开发区、钱江经济开发区(部分)、乔司镇、**镇、塘栖镇(部分)、崇贤镇(部分)、下沙北片(部分)。一期工程总投资约为*****万元。
*、建设地点:污水处理厂拟建于临**苑街道钱塘社区杭浦高速公路匝道南侧、杭海**侧、规划**二通道以东地块。尾水排放口位于钱塘江QL**断面上游约***m位置。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本项目废水经处理达标、正常排放钱塘江情况下,COD能满足功能区划的要求,氮、磷对水域的影响也较小,总体对环境的影响是可以接受的。非正常排放和事故排放对水域环境的影响是比较严重的,从保护环境的角度出发,应严格禁止非正常工况排放和事故排放。
*、本项目实施后污水厂尾水排放钱塘江,使排入**临平段和临平内河的污染物总量减少,将使临平地区水质较现状有所改善。
*、本项目的废气污染物经除臭处理达标后排放,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本项目建成运行后,污水厂厂界噪声可达标,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不大。
*、本项目所产生的干化污泥送建材公司作制砖原料,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控制进厂水质,接管企业废水达到进管标准要求方可接管。
*、搞好清污分流,保证污水处理效率和达标排放。
*、采用生物过滤法对污水处理流程中沉砂池、初沉池、生化池、储泥池及脱水机房等恶臭主要排放部位进行除臭设计。对污泥干化流程中湿污泥储存池、废水收集池、干燥机、切碎机隔离间的废气也进行收集,经化学吸收法除臭后高空排放。
*、污泥干化后外运进行制砖等综合利用。
*、做好高噪声设备的隔声降噪工作,减少噪声对周围的环境影响。
*、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在确定的大气环境防护距离内,政府有关管理与规划部门应严格控制新的居民区、医院、学校等敏感点的建设。
*、建立可靠的运行监控系统,控制和避免事故的发生。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本项目是一项环保工程,项目建设有利于改善临平地区内河水质,有利于经济可持续发展。项目在建设和运行中应严格执行国家的有关环保法规,切实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事故风险防范措施。在此基础上,从环境保护角度来看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五、公众查阅环评报告书简本、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如需查阅环评报告书简本或其他资料,可以致电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资料索取的时间不迟于****年**月**日。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项目所在地的个人和单位对本项目***临平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在环保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以将自己的意见致电或致信给环保主管部门、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个人应如实填写姓名和联系方式,单位应如实填写联系地址并加盖公章。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有效期限:****年**月**日至**月**日
九、有关单位和部门的联系方式
*、审批单位:**省环境保护局
联系方式:电话****-******** 传真****-********
*、地方环保部门:******环保局
联系方式:电话****-******** 传真****-********
单位地址:******行政服务中心
邮编:******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省环境保护科学设计研究院
联系方式:电话****-******** 传真****-********
单位地址:***天目山路***号
邮编:******
*、建设单位:****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排水管理办公室
联系方式:电话****-******** 传真****-********
单位地址:******南苑街道***路***号
邮编:******
公告发布单位:****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盖章)
******排水管理办公室(盖章)
公告发布时间:****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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