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柳种猪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等有关规定,现将“大柳种猪场”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和工程概要
项目名称:大柳种猪场
选址选线:辽宁省盘锦市大洼区西安镇高坎村
建设内容:该项目占地面积为118093m2。主要建设包括生产区、生活区、环保区、隔离区等,购置主要设备为风机、发动机、料塔、燃气锅炉等。项目建成达产后,每年可为市场提供三元杂交商品仔猪10万头。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沈阳新峰扬翔种猪繁育有限公司盘锦分公司
联 系 人:张志强 联系电话:13844484637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单位名称:河北峰青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连接
网络连接:https://pan.baidu.com/s/1XK9Z7Bf3HiQfaWSyhzdR8Q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提交方式:公众可以在信息公开后,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按照有关公告要求的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提交书面意见。
提交途径:①信函地址:辽宁省盘锦市大洼区西安镇高坎村
②电子邮件地址:13844484637@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