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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网 > 2019年01月22日 > 拟在建项目 > 公安县华雲环保科技公司一般固废处置中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第二次简本公示

公安县华雲环保科技公司一般固废处置中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第二次简本公示

2019年01月22日 湖北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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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19年01月22日 所属地区 湖北省 进展阶段 环境影响评价
项目性质 行业领域 行业类别
项目详情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安县华雲环保科技公司一般固废处置中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在该报告书报送荆州市环保局审批前向公众公告如下信息。

        一、报告书简本

        1 建设项目概况

        公安县华雲环保科技公司一般固废处置中心建设项目位于公安县青吉工业园(湖北秦楚纸业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项目总投资3000万元,项目厂区占地面积7584m2,其中建构筑物面积5688m2。

        本项目主要建设洗料车间、颗粒车间、水池等建构筑物主体工程及生活设施,1#堆场、2#堆场等辅助工程,废气处理系统、废水处理系统、固体废物处置等环保工程,给水、排水、供电等公用工程。项目建成投产后,将形成年回收加工再生塑料2万吨的生产能力。

        建设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公安县城镇总体规划、用地规划、环境保护规划及当地环境功能区划,项目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

        2 环境质量现状

        (1)环境空气

        SO2、NO2 1小时及24小时监测均值均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表1二级限值,PM2.5、PM10 24小时监测均值均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表1二级限值, VOCs 1小时监测均值均达到参照的天津市《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14)中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二噁英监测结果小于二噁英参照日本相关标准即年平均为0.6pgTEQ/m3,由此可知,本项目所在区域的环境空气质量现状满足环境功能质量要求。

        (2)地表水环境

        根据地表水环境现状监测结果可知,长江(公安县段)各监测断面各项水质监测因子的单因子评价指数均小于1;说明长江(公安县段)本项目影响江段水质现状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Ⅱ类/Ⅲ类水体的标准限值,水环境质量较好。

        (3)声环境

        根据监测结果可知,项目四周场界的噪声均能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3类和4a类标准,由此可见,项目所在区域厂界及周边环境敏感点的声环境质量现状较好。

        (4)地下水

        对照《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Ⅲ类限值,项目所在区域地下水各监测点位监测因子均能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93)中的Ⅲ类标准,说明,项目所在区域地下水环境质量状况较好。

        (5)土壤

        根据土壤环境现状监测结果可知,项目所在区域的土壤环境质量各监测点各监测项目因子均能够满足《土壤环境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二类筛选值及管制值,说明区域土壤环境质量较好。

        3 工程和污染源分析结论

        废气:本项目废气主要来自工艺造粒废气、料库堆场恶臭等。工艺造粒废气经集气罩+四级冷凝+除雾+湿式离子捕捉器+除雾+高能等离子+光催化处理工艺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原料库堆场较多的原料会产生类似垃圾填埋场的恶臭气体,主要污染物为NH3、H2S,对原料堆场加强堆放管理及通风等措施,降低影响。

        废水:本项目废水主要包括原料清洗废水、原料漂洗废水、湿法破碎废水和生活污水。综合废水经湖北秦楚纸业有限公司综合污水处理站(格栅-斜网-初沉池-水解酸化-UASB-曝气池-二沉池-芬顿反应器-混凝沉淀)处理后,经过公安县青吉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尾水排入长江(公安段)。

        噪声:本项目营运期的噪声源有破碎机、挤压机、切割机等设备,噪声源强约为73~130dB(A),采取减振、隔声、消声等措施治理,其中隔声罩降噪效果为20~30dB(A),消声器降噪效果为10~30dB(A),隔振处理降噪效果为5~25dB(A),采取减振罩、安装消声器、隔声等治理措施,可使其噪声达标。

        固废:本项目营运期固体废物主要包括铁类杂质、压滤沉渣、职工生活垃圾、机修废油、废活性炭等。

        4 污染防治和减缓措施结论

        本项目废气主要来自工艺造粒废气、料库堆场恶臭等。工艺造粒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采用采用一套“四级冷凝+除雾+离子捕捉器+除雾+高能等离子+光催化处理+15m高排气筒”处理达标后排放,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中表5 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颗粒物:20mg/m3、非甲烷总烃(VOCs):60mg/m3)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中表2限值要求(15m高排气筒恶臭浓度为2000无量纲);原料库堆场无组织排放的恶臭废气通过加强管理、提高设备及管道密闭性、加强厂区绿化、设置卫生防护距离等措施减少影响。

        本项目废水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污污分治”原则,厂区排水系统按照雨污分流的原则设计,共设两套排水系统。一为雨水系统,将厂区雨水收集后进入铺设的地下排水管道,最终排入市镇雨水管网。二为废水处理系统,本项目外排废水主要包括工艺废水(原料清洗废水、原料漂洗废水、湿法破碎废水)和生活污水,其混合后的综合废水经经湖北秦楚纸业有限公司综合污水处理站(格栅-斜网-初沉池-水解酸化-UASB-曝气池-二沉池-芬顿反应器-混凝沉淀)处理后,可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表1水污染物间接排放标准,同时达到《制浆造纸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3544-2008)标准和公安青吉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标准,经过公安县青吉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尾水排入长江(公安段)。

        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布料剪裁时产生的铁类杂质、压滤沉渣、职工生活垃圾、机修废油、废活性炭等。其中分选杂质、破碎残渣、清洗沉渣、污水站板框压滤泥渣分别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收集处理,热熔挤压废渣、切磨塑料渣收集后作为废塑料渣定期外售,废气处理沉渣(油状低聚物)属于危险废物(HW900-249-08)、废机油属于危险废物(HW900-214-08),经收集后集中存放至厂区已建的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能接纳并有相关危险废物处理能力资质单位处置,危险废物的储存转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转移过程实行联单制度。本项目固体废物均得到妥善处置,处置率为100%。

        本项目噪声污染措施主要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建筑隔声、消声、减震、绿化吸声等措施,减小噪声对外环境的影响。

        5 环境影响预测评价和分析结论

        (1)大气环境影响预测分析结论

        据导则要求及预测分析,本次大气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为三级。评价范围为以排气筒为中心点,半径2.5km的圆形区域。预测结果表明,正常工况条件下,项目外排各废气污染物对评价区域的影响值均可满足相应评价标准要求,对评价区域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该项目卫生防护距离包络线范围之内不存在现有住户及其他大气环境保护目标,项目无组织废气污染源对厂界外大气环境影响较小。本次评价提出今后在该项目卫生防护距离覆盖范围内不应新建居住区、学校、医院等大气环境敏感建筑。

        (2)地表水环境影响预测分析结论

        本项目外排废水经湖北秦楚纸业有限公司综合污水处理站(格栅-斜网-初沉池-水解酸化-UASB-曝气池-二沉池-芬顿反应器-混凝沉淀)处理后,可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1水污染物间接排放标准,同时达到《制浆造纸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3544-2008)标准和公安青吉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标准,经过公安县青吉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尾水排入长江(公安段),对周边水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环境影响预测分析结论

        项目建成投产后厂界噪声预测值在昼间夜间增加幅度很小,工程四周厂界各点昼夜间噪声贡献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及4a类标准。

        (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预测分析结论

        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包括铁类杂质、压滤沉渣、职工生活垃圾、机修废油、废活性炭等,均能得到妥善处理和处置,本项目固体废物排放量为0t/a,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5)施工期

        本项目施工期废气污染物会给大气环境造成一定的影响,但随施工期完成后自动消失。施工噪声超标排放,由于距离环境敏感点较远,因而噪声影响较小。废水经过设立临时沉淀池和格栅处理,消毒后排放,对环境影响较小。固废通过当地环卫部门及时清运对环境不会造成影响。在施工过程中,土地平整将会造成一定量的水土流失,应当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避免大雨、暴雨期大填大挖的前提下,项目施工期水土流失的影响较小,在环境承受能力范围内。该工程施工过程中产生的环境影响较小,且随施工完毕而消失。

        6 清洁生产

        工程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的要求,采取了多项较先进的生产工艺和资源综合利用措施,同时各污染物均采取了有效的控制措施,最大限度的减少了污染物的外排,整体清洁生产水平达到二级水平即国内先进水平,基本符合清洁生产的要求。

        7 项目环境政策和产业政策符合性评价结论

        项目建设符合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和国家产业政策,项目选址基本符合城镇发展总体规划和水功能区划,基本符合土地利用规划、区域空气环境功能区划、水环境功能区划以及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要求。

        8 环境影响评价总结论

        公安县华雲环保科技公司一般固废处置中心建设项目的建设将促进地区经济的发展。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满足资源综合利用和清洁生产政策的要求。项目选址符合公安县城镇总体规划、公安县青吉工业园总体规划、符合土地利用规划、环境空气功能区划、水环境功能区划、声环境功能区划以及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要求。建设单位在认真落实本评价报告提出的各项环境污染防治措施后,投产后正常运行时各种污染物均能满足排放浓度和总量控制指标双达标的要求,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在加强监控、建立风险防范措施,并制定切实可行的应急预案的情况下,本项目的环境风险是可以接受的。从环保角度而言,项目在拟定地点按拟定规模建设,具有环境可行性。

        二、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或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以通过网络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简本,如需索取其他补充信息,请通过书面形式(信件或传真)申请,联系方式:

        1、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公安县华雲环保科技公司

        地址:公安县青吉工业园(湖北秦楚纸业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

        联系人:冯总

        联系电话:13665751797

        2、承担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机构的名称与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名称:湖北荆州环境保护科学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邮编:荆州市园林路29号/434000

        联系人:郑工

        电话:0716-4082210

        电子邮箱:772082860@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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