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 2021年01月01日 | 所属地区 | 福建省 | 进展阶段 | 环境影响评价 |
项目性质 | 行业领域 | 交通运输 | 行业类别 | 国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相关规定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要求,对“年产大理石大板30万平方米、花岗岩大板30万平方米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信息公示,征求公众意见。 一、建设项目概况 福建南安市泛亚石材有限公司利用现有厂房投资建设“年产大理石大板30万平方米、花岗岩大板30万平方米项目”,建筑面积24000m2,总投资4200万元,年产大理石大板30万平方米、花岗岩大板30万平方米。 二、建设项目可能对环境造成的影响 通过工程分析,结合周围环境特征,确定该项目运营后所带来的环境问题为: (1)运营期,生活污水排放对污水处理厂及纳污水域的影响; (2)运营期,有机废气、粉尘排放对周围大气环境的影响; (3)运营期,机械设备运行时的噪声对周边声环境的影响; (4)运营期,固废若处理不当对周边环境造成的影响。 三、评价工作程序及主要工作内容 评价的主要工作内容:本评价在工程分析以及现状调查、监测的基础上,对大气环境影响、水环境影响、声环境影响、环境风险影响、固体废物环境影响进行评价分析,并提出环保对策和措施。 四、评价结论 项目建设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选址可行。因此只要加强环境管理,执行“三同时”制度,落实好相关的环境保护和治理措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确保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在允许排放总量范围内,则项目的建设和正常运营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大的影响。从环保角度分析,目前项目的建设及运营是合理可行的。 五、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福建南安市泛亚石材有限公司 联系人:郑少华 联系电话: 18659932733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了解当地居民对项目建设的支持态度、项目选址的态度、项目建设对环境影响的看法及接受程度、项目环境保护措施具体要求以及其它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 公众提出意见的期限:2021年01月01日起 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向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提交书面意见,或电话、面对面交流。要求提供真实身份和联系方式。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tmr1PqI1Y-yP21QkxQsPzw 提取码:tiqv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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