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 2021年01月10日 | 所属地区 | 江苏省 | 进展阶段 | 环境影响评价 |
项目性质 | 行业领域 | 交通运输 | 行业类别 | 国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国务院令第253号文《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规定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的要求,现将泰州市正大农水牧业有限公司正大农水发盛种猪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有关信息公开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要
项目名称:正大农水发盛种猪场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项目地点:泰州市姜堰区淤溪镇孙吉村;
项目概况:租用场地40666平方米(61亩)建设生猪养殖场,主要建设内容:建设养殖区,无害化处置车间,污水处理设施,职工生活区及销售区等生产及辅助单元。项目建成后可年出栏仔猪5.76万头、年存栏母猪2400头。
二、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泰州市正大农水牧业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泰州市姜堰区淤溪镇孙吉村
联系人:姜经理
联系电话:13773697707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泰州市圆程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江苏省泰州市姜堰区杭州路383号
联系人:夏工
联系电话:18362317519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的内容和格式,由生态环境部制定,以下链接可获取公众意见表。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众对本项目建设所持的基本态度;对环境影响评价编写中应关注的环境问题;对建设单位的相关要求和建议等。
六、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在发表意见时按照生态环境部制定的公众意见表进行填写,请尽量注明日期、您的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向您反馈(不接受与环境保护无关的问题),公众的个人信息未经允许不会对外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七、公示期限
公示时间为自本项目公示之日起,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八、公众发表意见的征求范围
项目所在地附近的居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关心项目建设的社会各界热心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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