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吾尔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二基地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年*月,受**维吾尔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的委托,**维吾尔自治区环境保护技术咨询中心承担了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二基地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为维护社会公众合法的环境权益,提高环境影响评价的科学性和针对性,提高环保措施的合理性和有效性,现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号)、《环境影响评价导则—公众参与》(征求意见稿)的要求,对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二基地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示。公示材料如下:
一、规划概况
**维吾尔自治区质量监督局**二基地项目位于**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C-*、C-*号地块,总用地面积******.**m*(合***.**亩),其中建设用地******.**m*(合***.**亩),代征道路面积*****.** m*(合**.**亩)。项目区分为南北两个地块,中间辉煌大道,项目区西至经五路,北至腾辉大道,南至希望大道,东临空地。
项目区内布局四所质检单位,包括**计量测试研究院**基地、**质检院**监测基地、国家移动式压力器检验中心(**)、国家毛绒质量监测检验中心(**)。
本项目以质检“大园区”的规划理念,建设新一代质检产业园。通过整合各单位的公共服务支持平台(综合办公区)及公共空间,建设园区的共享空间,适当增加休憩交流空间活跃园区气氛,塑造质检“大园区”。
整体园区空间包括了标志性综合办公建筑,两侧有机组合实验检查建筑,及由园区建筑合围而成的共享空间等三个部分组成。形成“一轴、两环、四组团”的格局,一轴——连接两地块由南至北的生态景观共享轴,**共享,环境优美;两环——南北地块各形成两条内部环路,人车分流,交通便捷,使用便利;四组团——各单位围绕共享轴自然形成组团,独立分区,互不干扰。
二、建设单位
单位名称: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
通讯地址:*********南路***号
联 系 人:王工
联系电话:****-*******
三、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评价单位:**维吾尔自治区环境保护技术咨询中心
联 系 人:冯工
联系电话(FAX):****-*******
邮 箱:***********
通讯地址:*********南路***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