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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网 > 2018年03月09日 > 拟在建项目 > 树脂装置扩建二期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树脂装置扩建二期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2018年03月09日 上海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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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18年03月09日 所属地区 上海市 进展阶段 环境影响评价
项目性质 行业领域 行业类别
项目详情
  •   发布单位:上海化工研究院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18年03月08日
      相关链接:环境影响报告书 环评第一次公示

      1、说明
      上海化工研究院有限公司受巴斯夫化工有限公司委托开展对巴斯夫化工有限公司树脂装置二期扩建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现根据国家及本市法规及规定,向公众进行第二次信息发布。
      巴斯夫化工有限公司、上海化工研究院有限公司对现阶段所发布信息的真实性负责。随着项目实施进程及环评工作的开展,相关信息将完善或调整。

      2、建设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巴斯夫化工有限公司树脂装置扩建二期项目
      (2)项目地点:上海化工区楚华路8号,巴斯夫化工有限公司现有树脂装置区内
      (3)项目所属行业:C26 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
      (4)项目内容:扩建前后,树脂装置产品种类不变,所用原料种类基本不变,总产能由现有的3.4万吨/年增加到7.5万吨/年(电泳漆乳液产能增加到5.5万t/a、聚丙烯酸酯增加到1.2万吨/年、聚酯树脂/聚氨酯两用线增加到0.8万吨/年),另副产二丁酮约680吨/年。
      (5)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和上海市产业政策,项目建设符合杭州湾区域环评、化工区规划环评和金山地区环境综合整治要求。公司现有污染防治措施完善有效,本项目污染防治依托现有措施可行。项目建成后,对环境影响较小,不改变当地环境质量等级。项目符合清洁生产要求。扩建后,风险影响不会超过现有树脂装置。公司现有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完善有效,本项目依托现有风险管理措施并新增部分风险管理措施。从环保角度评价,本项目建设可行。

      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1)报告书简本(链接)
      (2)报告书简本查阅期限: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4、评价机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评价机构:上海化工研究院
      (2)证书编号:国环评证甲字第1806号
      (3)通讯地址:上海市普陀区云岭东路345号7号楼
      (4)联系人:朱工
      (5)联系方式
      电话:021-52815377转7502
      E-mail:sricieia@126.com

      5、征求公众意见的事项
      对本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6、公众意见反馈
      (1)反馈方式
      在规定时段内,公众可通过网站提交、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传真、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的意见看法。
      (2)反馈时限
      公众提出意见的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

      7、信息发布有效期限
      自信息发布起10个工作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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